11330700002592214N/2021-03087
城乡建设(含住房)
无特定对象
通知
关于废止《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金华市住建局
金市建〔2021〕173号
2021-08-06
主动公开
ZJGC16-2021-0002
有效
朗读
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金政办发〔2015〕154号),《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废止。由于《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是《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依据,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金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市建房〔2010〕11号)做相应修改,废止《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金政办发〔2015〕154号)
2.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金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市建房〔2010〕11号)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6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