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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 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的 政策解读
金华市住建局
2024-04-07
主动公开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依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临时安置费按照租赁与被征收房屋面积、地段相当的住宅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保障被征收人基本居住条件所需费用。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规定,每两年公布一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搬迁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规定,每两年公布一次”。根据市区物价水平,制订了《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
二、主要内容简明问答
(一)《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本次调整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1.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调整。
提高临时安置费最低补偿标准,将“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少于750元的,按750元计算”,调整为“1200元”。
2.搬迁费补偿标准调整。
(1)“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增加搬家费。”调整为“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8元增加搬家费”。
(2)电“一户一表”:由分段补偿“1999年6月30日前安装的,每户补偿700元;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9日安装的,每户补偿620元;2000年6月10日后安装的,每户补偿240元。”调整为“每户补偿700元;2018年1月1日后安装的,不予补偿。”
(3)增加有线数字电视移机费:每路补偿108元。
(4)空调移机费:柜机每台补偿490元调整为550元,挂机每台补偿310元调整为350元。
(5)空气能热水器拆装费每台补偿210元调整为900元。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费每台补偿800元调整为1000元。
(二)《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的适用范围是金华市区。
(三)《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从何时开始施行?
答:《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从2024年4月10日开始施行。
三、政策解读机构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汪洋
解读电话:0579-82324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