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0-02949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0-09-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21 10:28:15 来源:金华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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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新型城市化、建设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城市有机更新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3.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工作。

    6.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照明亮化、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指导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工作。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

    7.拟订并指导实施村镇建设管理政策,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和监督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建设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

    8.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监督、指导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9.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实施,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0.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1.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市区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12.指导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3.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16.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金华市建设监察支队、原金华市白蚁防治站、原金华市市政管理处、原金华市园林管理处、原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金华市城建档案馆、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金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原金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原金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原金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原金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原金华市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原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金华市区三江六岸景观亮化管理办公室和原金华市古子城历史文化区管理办公室决算。

    纳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金华市建设监察支队

    2.原金华市白蚁防治站

    3.原金华市市政管理处

    4.原金华市园林管理处

    5.原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6.金华市城建档案馆

    7.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8.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

    9.金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10.原金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1.原金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

    12.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3.原金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

    14.原金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15.原金华市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16.原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7.原金华市区三江六岸景观亮化管理办公室

    18.原金华市古子城历史文化区管理办公室决算。

    二、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3,667.4万元,与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68.59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588.1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80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7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2,015.86万元),占收入合计90.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1,203.36万元,占收入合计1.66%;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580.09万元,占收入合计7.6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48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2.11万元,占22.92%;项目支出55,097.98万元,占77.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645.91万元,与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70.31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02.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61%。与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42.42万元,下降7.5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02.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09万元,占0.5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263.72万元,占0.81%;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9.86万元,占0.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5.39万元,占3.91%;卫生健康(类)支出357.03万元,占1.1%;节能环保(类)支出2,734.45万元,占8.39%;城乡社区(类)支出25,634.62万元,占78.6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927.16万元,占5.9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722.31万元,支出决算为32,60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7%,主要原因是项目的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项目追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项目追加。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到位。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项目追加。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到位。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的调整。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的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年初预算为246.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4.25万元,支出决算为5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1.88万元,支出决算为7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0.75万元,支出决算为31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10万元,支出决算为9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1.83万元,支出决算为6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7.34万元,支出决算为29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3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垃圾、污泥处置专项经费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98.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项目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7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项目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项目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91.4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核减预算且经费控制。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50.73万元,支出决算为42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27.51万元,支出决算为302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核减预算且经费控制。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3130.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职能区域划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648.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相关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27.51万元, 支出决算为417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及经费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16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结余。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及经费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核减预算且经费控制。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08.76万元,支出决算为80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4.61万元,支出决算为80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44.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8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职(役)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26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3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24%。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02.83万元,增长27.14%。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36.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2,274.89万元,占99.8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2.04万元,占0.19%;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843.09万元,支出决算为32,33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5%,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786.93万元,支出决算为2329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应的收入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应的收入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44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结余。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到位。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到位。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7.50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结转和对应收入的减少。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4.15万元,支出决算为29.26万元,完成预算的39.4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占8.63%,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48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因公出国人员减少,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占81.6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1.98万元,下降57.2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的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占9.71%,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12万元,下降28.2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出国1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完成预算的41.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的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9万元,主要用于保留车辆的单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7.26%。主要用于接待有关业务单位的交流访问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累计23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交流访问等。接待235人次,3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2个,二级项目213个,共涉及资金3260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回溪生态修复工程、江北核心商圈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8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428.2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52%。

    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未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垃圾焚烧和污泥处置及施工图审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垃圾焚烧和污泥处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0万元,执行数为3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解决金华市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改善金华市区城乡环境;二是生活垃圾、污泥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环保压力问题。随着《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等环保新规的实施和部分标准的修订,面临的工作任务大量增加、范围也相应扩大。二是员工维稳问题。随着金华市第二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投产和机组关停期限的日益临近,如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员工是当前影响生产安全和企业稳定的最大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细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健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违章稽查和考核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二是完善管理,不断提高垃圾处理水平。根据垃圾炉大修改造后的设备状况,继续抓好生活垃圾进厂、分拣、破碎、给料、焚烧以及设备维护、运行操作等各生产环节管理,细化生产指标考核办法,加大关键指标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垃圾处理量和经济运行水平。

    施工图审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9.25万元,执行数为221.99万元,完成预算的82.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健全施工图审查监管机制,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保障工程质量,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完成本市2019年年度申报的全部施工图审查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申报根据上一年度审查项目进行估算,但与当年市发改立项项目量存在浮动变化,难以精准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改革,继续推进图审改革和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完善施工图综合审查信息系统延伸开发施工图应用功能,强化图审质量监管。;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近年来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减少图审项目,缩小图审范围,推行自审备案制。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目前尚未收到财政部门对我局农村污水运维项目的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74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6.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42.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76.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6%。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84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1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清洁手推车(非机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研究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4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1:2019年度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垃圾焚烧和污泥处置项目绩效自评表(2019年度).docx

    附件3:施工图审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2019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