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更新部、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对《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含招标代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金市建〔2020〕227号文进行修订。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含招标代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工作暂停。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