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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于2025年2月20日获金华市人民政府(金政函〔2025〕10号)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金华市中心城区,其中:
中心城区范围指城市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中心城区包括金华主城和金义新城两部分。
涉及的乡镇、街道作为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包括11个街道(城东街道、城中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江南街道、三江街道、西关街道、新狮街道、秋滨街道、东孝街道、多湖街道)、7个镇(罗店镇、雅畈镇、白龙桥镇、孝顺镇、傅村镇、塘雅镇、赤松镇)、4个乡(竹马乡、乾西乡、苏孟乡、长山乡)、2个托管区(曹宅镇、澧浦镇局部区域)。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近期,市区建成区5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中期,市区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远期,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
四、规划指标
为实现上述规划目标,明确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内涝防治标准、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雨水资源化利用、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等13项规划指标,具体如下:
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现状 (2021年) | 近期 (2025年) | 中期 (2030年) | 远期 (2035年) |
1 | 核心指标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75%(约建成区31%面积) | ≥75%(建成区55%以上面积) | ≥75%(建成区80%以上面积) | 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 |
2 | 水安全 | 城市防洪标准 | 金华城区干流的堤防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金义新城片干流堤防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支流均未达到20年一遇。 | 核心区干流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它区块干流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其他部分支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 核心区域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中心城区其他建成区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其他部分支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 核心区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标准,中心城区其他建成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他支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
3* | 内涝防治标准 | 局部达到30年一遇(136.0 mm/24 h)。 | 达标区域(建成区55%以上面积)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136.0 mm/24 h)。 | 达标区域(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136.0 mm/24 h)。 | 中心城区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136.0 mm/24 h)。 | |
4 | 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 | 93.9% | 100% | 100% | 100% | |
5 | 雨水管渠设计标准 | 基本采用1~3年一遇标准 | 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5年一遇;非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3年一遇;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3~5年一遇;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0~30年一遇。 | |||
6 | 水资源 | 雨水资源化利用 | 50万吨/年 | ≥120万吨/年 | ≥160万吨/年 | ≥180万吨/年 |
7* | 再生水利用 | 0.3585万m3/d | 15万m3/d | 19万m3/d | 24万m3/d | |
8 | 水生态 | 天然水域面积比例 | 4.60% | ≥4.60% | ≥4.60% | ≥4.60% |
9 | 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 | 43.4% | ≥45.5% | ≥47.0% | ≥48.0% | |
10 | 水环境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3.5% | 76.0% | 80.0% | 85.0% |
11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 | 85.16 mg/L | ≥100 mg/L | 各厂均≥100 mg/L | 达到上级指标要求 | |
12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
13 | 地表水国、省、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 100%(存在月度超标情况) | 100% | 100%,并实现逐月达标 | 达到上级指标要求 |
注:1、序号3内涝防治标准: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对应降雨量136.00 mm/24 h,数据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23〕20号)。
2、序号7再生水利用:参考《金华市区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现状再生水利用量合计约0.3585万m3/d。规划至近(2025年)、中(2030年)、远期(2035年)主要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五、规划主要内容
(1)分区划定
依据河道水系、路网、控规单元以及排水管网、地形地貌等因素,将中心城区细化为70个排水分区。
(2)片区管控
综合考虑下垫面本底条件、建设情况、用地性质等因素,将金华市海绵城市管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至70个排水分区,经过平衡后最终满足目标要求。
(3)重点区域
近期规划五大重点建设区域,共计面积32.00平方公里,包括:通园溪区域12.82平方公里、长湖区域6.01平方公里、玉泉区域5.59平方公里、下王溪区域5.92平方公里、东湄区域1.66平方公里。预计至“十四五”末,金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的56%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满足省建设厅对金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考核要求。
(4)规划项目
近期规划重点建设项目56项,包括9大类,其中居住社区海绵城市改造7项、海绵型道路广场4项、海绵型公园绿地3项、城区水系治理17项、雨水调蓄设施或自然调蓄空间建设6项、雨水管网及泵站改造与建设5项、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12项、GIS平台建设、监测设施等1项、其他1项,海绵投资约45.2亿。
金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年)附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