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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001008007/2025-00300
  • 文件名称:金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年)批后公布
  • 发布机构: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5-03-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金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年)批后公布

    日期:2025-03-21 16:38:39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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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于2025年2月20日获金华市人民政府(金政函〔2025〕10号)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金华市中心城区,其中:

    中心城区范围指城市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中心城区包括金华主城和金义新城两部分。

    涉及的乡镇、街道作为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包括11个街道(城东街道、城中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江南街道、三江街道、西关街道、新狮街道、秋滨街道、东孝街道、多湖街道)、7个镇(罗店镇、雅畈镇、白龙桥镇、孝顺镇、傅村镇、塘雅镇、赤松镇)、4个乡(竹马乡、乾西乡、苏孟乡、长山乡)、2个托管区(曹宅镇、澧浦镇局部区域)。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近期,市区建成区5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中期,市区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远期,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

    四、规划指标

    为实现上述规划目标,明确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内涝防治标准、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雨水资源化利用、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等13项规划指标,具体如下:

    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类别

    指标

    现状

    (2021年)

    近期

    (2025年)

    中期

    (2030年)

    远期

    (2035年)

    1

    核心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5%(约建成区31%面积)

    ≥75%(建成区55%以上面积)

    ≥75%(建成区80%以上面积)

    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

    2

    水安全

    城市防洪标准

    金华城区干流的堤防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金义新城片干流堤防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支流均未达到20年一遇。

    核心区干流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它区块干流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其他部分支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核心区域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中心城区其他建成区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其他部分支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核心区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标准,中心城区其他建成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他支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3*

    内涝防治标准

    局部达到30年一遇(136.0 mm/24 h)。

    达标区域(建成区55%以上面积)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136.0 mm/24 h)。

    达标区域(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136.0 mm/24 h)。

    中心城区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136.0 mm/24 h)。

    4

    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

    93.9%

    100%

    100%

    100%

    5

    雨水管渠设计标准

    基本采用1~3年一遇标准

    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5年一遇;非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3年一遇;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3~5年一遇;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0~30年一遇。

    6

    水资源

    雨水资源化利用

    50万吨/年

    ≥120万吨/年

    ≥160万吨/年

    ≥180万吨/年

    7*

    再生水利用

    0.3585万m3/d

    15万m3/d

    19万m3/d

    24万m3/d

    8

    水生态

    天然水域面积比例

    4.60%

    ≥4.60%

    ≥4.60%

    ≥4.60%

    9

    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

    43.4%

    ≥45.5%

    ≥47.0%

    ≥48.0%

    10

    水环境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73.5%

    76.0%

    80.0%

    85.0%

    11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

    85.16 mg/L

    ≥100 mg/L

    各厂均≥100 mg/L

    达到上级指标要求

    12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100%

    100%

    100%

    100%

    13

    地表水国、省、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100%(存在月度超标情况)

    100%

    100%,并实现逐月达标

    达到上级指标要求

    注:1、序号3内涝防治标准: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对应降雨量136.00 mm/24 h,数据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23〕20号)。

    2、序号7再生水利用:参考《金华市区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现状再生水利用量合计约0.3585万m3/d。规划至近(2025年)、中(2030年)、远期(2035年)主要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五、规划主要内容

    (1)分区划定

    依据河道水系、路网、控规单元以及排水管网、地形地貌等因素,将中心城区细化为70个排水分区。

    (2)片区管控

    综合考虑下垫面本底条件、建设情况、用地性质等因素,将金华市海绵城市管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至70个排水分区,经过平衡后最终满足目标要求。

    (3)重点区域

    近期规划五大重点建设区域,共计面积32.00平方公里,包括:通园溪区域12.82平方公里、长湖区域6.01平方公里、玉泉区域5.59平方公里、下王溪区域5.92平方公里、东湄区域1.66平方公里。预计至“十四五”末,金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的56%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满足省建设厅对金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考核要求。

    (4)规划项目

    近期规划重点建设项目56项,包括9大类,其中居住社区海绵城市改造7项、海绵型道路广场4项、海绵型公园绿地3项、城区水系治理17项、雨水调蓄设施或自然调蓄空间建设6项、雨水管网及泵站改造与建设5项、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12项、GIS平台建设、监测设施等1项、其他1项,海绵投资约45.2亿。

    金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年)附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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