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保障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要求。
二、主要举措
市住建局组织对2024年12月1日前我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清理前已经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三、实施日期
2025年2月21日
四、解读责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吴军锋

联系电话:0579-8246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