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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办结表
(第JH01DH2024080887069897号) 文号:057
诉 求 人 | 姓名 | 张*珍 | 诉求时间 | 2024.08.09 |
联系电话 | 150******79 | 通讯地址 | ||
诉 求 事 项 | 市民来电反映:2021年市民已提交材料申请了金华市婺城区廉租房,已经审核通过了,正在领取补贴,市民表示已经四年了一直表示没有房源。诉求:要求相关部门核实能够尽快安排房源,望处理。(张*珍,330702**********25) | |||
回复 情况 | 张*珍: 你好!你于2024年8月9日向我中心反映的“2021年你已提交材料申请了金华市婺城区廉租房,已经审核通过了,正在领取补贴,你表示已经四年了一直表示没有房源。诉求:要求相关部门核实能够尽快安排房源,望处理。(张*珍,330702**********25) ”的信访件(编号第JH01DH2024080887069897号)我中心已收悉。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中心作如下答复:根据《 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金市建〔2022〕213 号)“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举;第一档、第二档保障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其他保障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以上已在电话中与你进行了沟通,你表示理解,如你还有其他问题请与我中心联系。 | |||
诉求人意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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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审批 | ||||
备 注 | 回复人:周忠军 电话: 82325458 时间:202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