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4-02574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市建设局
2024-08-15
主动公开
朗读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业务工作兼财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视频制作剪辑、写作、财务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2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电子照片等),打包发送到554865460@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王XX+浙江金华+XX大学+专业)。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金华市直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女士,咨询电话:0579-82339610。
附件:报名表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
2024年8月13日
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照 片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参加工作时 间 | 婚姻状况 | 健康状况 | |||||||||
户 籍 所在地 | |||||||||||
学 历 学 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个
人
简
历 | (注:个人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从高中起) | ||||||||||
家庭 成员 及其 社会 关系 | 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员: 年 月 日 |
注: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