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4-0257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08-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24-08-15 14:35:23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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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业务工作兼财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81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视频制作剪辑、写作、财务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813日至82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554865460@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XX+浙江金华+XX大学+专业)。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金华市直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女士,咨询电话:0579-82339610

     

    附件:报名表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  

            20248月13     

     

     

    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所在地


     

     


    毕业院校及专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注:个人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从高中起)

    家庭

    成员

    及其

    社会

    关系

    关系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员:

                                                                

    注: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