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建筑工程质量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对2024年上半年全市工程质量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了分析,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程的基本情况
2024年上半年在建项目共2038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789个,建筑总面积达8499.72万平方米;市政238个,工程造价为161.38亿元;轨道交通工程11个,工程造价22.42亿元。
2024年上半年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1116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968个,建筑面积3286.16万平方米;市政工程137个,工程造价为33.74亿元;轨道交通工程项目11个,工程造价为22.42亿元。
2024年上半年共竣工验收782个项目,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782个。上半年竣工验收的项目中房屋建筑工程699个,建筑面积2604.33万平方米;市政工程79个,工程造价为69.78亿元;轨道交通工程项目4个,工程造价为6.58亿元。
二、 工程质量的分析与评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部令),要求全面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行为,加强政府监管,回应社会关切,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2024年上半年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情况良好,稳中有进,创县级以上优质工程260个,其中创市级优质工程105个。
1.开展建筑工程监督执法检查。对工程日常监督检查10032次,专项检查97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30380项,签发整改通知单5697份,签发停工通知单398份,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22起。
2.开展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不定期对钢筋、砖、加气砌块等主要材料抽检,混凝土实体强度抽测构件数12867个,有64个未达到设计强度值;钢筋保护层抽测构件数9423个,其中228个不合格;空间几何尺寸抽测构件数3995个,其中30个不合格。
3.开展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落实《金华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技术控制措施》,提高住宅全装饰工程质量。2024年上半年共有296个在建住宅工程项目,建筑面积28748676.19㎡。已通过验收的住宅工程项目78个,建筑面积8782038.63㎡,已通过分户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项目81个,建筑面积8879631.44㎡,分户验收率100%,监督抽测户数1633户,占比2.55%,合格率99.94%。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情况。2024年上半年共接受和处理投诉607起。其中,地基与主体结构方面,混凝土强度投诉3起,钢筋露筋、爆灰13起,沉降问题投诉1起,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4起,其他问题1起;使用功能方面,渗漏投诉274起,空鼓裂缝投诉107起,空间尺寸投诉7起,外墙饰面层脱落13起,水电安装类44起,装饰装修质量投诉43起,其他问题91起;未按图施工3起。
三、工程建设质量存在主要问题
1.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建设单位在项目生命周期尤其是建设期内未有效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先行施工、擅自修改图纸、低价发包、随意压缩工期、后期质量问题处理中消极应对等行为时有发生,同时现场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能力,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隐患。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严,盲目赶工期,野蛮施工;不按图施工,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流于形式;日常自查自纠不到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监理单位超监理人员到岗率不高,或在岗不作为,履职不到位,材料进场、隐蔽工程、重要节点和工序未履职到位,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技术交底,部分内容由无资质人员设计,图纸审查不严,勘察设计单位在重要验收节点缺席,未及时对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可靠建议。
2.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亟需加强处理。近年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相关质量问题隐患暴露较多,主要体现在进场主要材料管理混乱,相关检验试验环节管理严重不足,开裂、渗漏、外墙外保温脱落及住宅全装修质量问题成为业主投诉的焦点问题。建设单位盲目追求工期,施工单位对住宅工程的质量标准控制不严,主体结构施工及养护不到位、装修质量粗糙,导致部分项目实体质量通病仍屡见不鲜,如渗漏及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缺陷、钢筋绑扎不到位、预埋水电套管不符合要求、梯间施工缝的留置不到位、砌体施工质量粗糙、节能保温层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造成墙体开裂等,还有外墙饰面砖釉面爆皮、贴砖空鼓、脱落及灰缝不均匀等问题。
3.部分监督机构的工作未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相关数据表明,由于近年来建设工程量的迅速增加,部分地区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已无法匹配当地的建设体量,人均监督面积超过标准的数倍,相关监管工作较难有效开展。同时目前的监管手段还比较传统,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还不够充分,加之近年因机构职能调整,部分业务职能的划转,对监督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更高,需要监督人员更加全面的专业能力和监督执法水平。
四、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建议
1.强化政策引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5号文)相关要求,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与市场监管联动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切实保障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住宅工程质量。
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进一步推广建筑施工举牌验收制度在全市的推广使用,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定住宅房产项目“三阶段”开放日实施细则,推动住宅项目指标、用料、过程、服务“四透明”落实;以信用评价加分、优先推荐“双龙杯”等有力举措,鼓励施工单位不断提升建设工程过程质量管控水平,积极打造优质工程。
2.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强对预拌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等建筑材料的质量管控,推行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信息公示,强化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及交货检验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加强检测样品标识管理,确保检测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对复检或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积极落实开展《金华市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细则(试行)》《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影像记录留存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实时掌握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动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不定期对建设领域检测行业开展建筑材料监督抽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检测样品、检测过程、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公正,具有代表性。
3.加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治理。组织修订推广最新版《金华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导则》,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进场材料,开裂、渗漏等常见问题,外墙外保温脱落,全装修质量问题”四项问题治理。大力推广施工现场样板引路,加强卫生间等涉水部位蓄水、外墙淋水试验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流程,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推行住宅项目“阳光验收”制度,鼓励建设单位开展“业主开放日”等活动,邀请购房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分户验收。鼓励购房人利用“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应用场景录入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要求实施分户验收,对住宅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和实测实量,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4.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深入贯彻省建设厅《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相关要求,通过加强一体化设计为前提,装配式建筑主体与装饰装修、围护结构、设备管线协同施工,对构配件进场、施工安装、节点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加强质量管控。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研究整理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要点,制定一批实用技术标准和图集,为新型建筑工业化提供技术支撑。
建立“智慧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资源丰富工程质量监管手段,提升监督执法效率,保障建设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