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1月1日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12月1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丰亭西路50号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32207@qq.com。
联系人:陈俊宏,联系电话:0579-82432200。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