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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特殊情况联审名单公示【2024005】 | ||||||||||
根据《金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和《金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初审,下列人员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下列人员有异议或认为有不符合《金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及《金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欢迎通过信函、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住房保障部门如实反映。 相关要求:举报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并尽可能提供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住房保障部门承诺严格保密举报情况。 | ||||||||||
来访举报地址:金华市胜利街玩云岭11号 | ||||||||||
举报电话:0579-82320375 | ||||||||||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2024年12月20日 | ||||||||||
序号 | 姓名 | 关系 | 身份证号 | 房屋地址 | 房屋面积 (㎡) | 原保障类别 | 保障人口 (人) | 市场租金 (元/月) | 申报理由 | 联审后租金 (元/月) |
1 | 朱勋进 | 本人 | 330721********3316 | 工商城G幢6单元201 | 113.5 | 第二档 保障家庭 | 1 | 1172 | 伤残军人 因病致贫 | 全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