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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2024第02号)

日期:2024-11-29 15:37:27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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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2024年市区第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202402号)

 

根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金市建〔2024115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屋共259套,分布在吕湖佳苑、金品、东景、桃园、鸿欣苑、世纪花园、冠达花园等小区,户型为一室的109套,户型为二室的132套,户型为三室的18套。部分已安排维修的房源,需完成维修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具体配租房屋情况详见附件1

二、配租对象及分组

1.配租对象

根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金市建〔2024115第七条规定,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数量、户型及建筑面积的实际,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41031日前纳入保障,且现仍在保第一档在保家庭10

220231231前纳入保障,且现仍在保的优抚优先家庭1952(其中主申请人或其配偶年龄达到70周岁及以上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1231)。

合同到期未按规定提出续签(年审)申请或续签合同申请已获批但经通知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以及主动放弃实物配租资格未满一年的,不纳入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配租。

2.分组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分组进行

第一组为符合上述条件中第1,共10户;

第二组为符合上述条件中第2,共1952

配租对象及分组详见附件2

三、选房顺序电脑摇号参加人员及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过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1.电脑摇号人员

摇号配租对象代表5-10人,从配租对象中选取。

监督人员由金华市建设局机关纪委、住保处领导及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领导组成。

主持人1人,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公证员工作人员若干名。

2.摇号时间和地点

摇号时间:2024126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金华婺城区双龙南街533号(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四、公证委托

电脑摇号前向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摇号使用的软件及电脑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测试后封存。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摇号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均做好应急备份。

五、摇号程序及结果公布

1.检查电脑及清空情况

公证人员及电脑摇号操作人员监督下,电脑技术人员开启电脑,连接打印机及投影仪,检查摇号软件为初始状态。

2.公证人员介绍摇号软件及摇号方式

本次所使用的摇号软件为“金华市住房保障电脑摇号系统”软件开发单位:金华市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监制单位: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摇号方式为按分组一次性摇号(电脑摇出的号码即为选房顺序号)。现场测试10个挑房顺序号。

3.电脑技术人员进行摇号设置

公证人员宣布2024年第批公租房城镇保障家庭摇号配租第一组10在公证人员及电脑摇号操作人员监督下,电脑技术人员进行摇号设置公证人员宣布输入数字与公布的配租家庭数字相符。

4.摇号开始

公证人员宣布第一组摇号开始。公证人员每发出“开始”或“停止”口令的同时,电脑操作人员按下一次键;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产生一个号码,并当场宣布直至摇出全部号码,即产生对应的选房顺序号。

5.打印摇号结果并进行公证

    第一组摇号结束,由电脑技术人员打印摇号结果,摇号配租对象代表监督人员等签字公证人员进行公证。

接着第二组按上述程序进行电脑摇号。

完成全部组摇号后,摇号结果金华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6.现场摄像

摇号过程全程摄像。

六、选房

根据电脑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按序分组选房。选房应遵循“人房匹配原则”:1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一室;2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二室;3人及以上保障家庭,不超过三室。

选房时间:暂定1224日上午9:00开始(以实际通知为准),按第一组、第二组的顺序进行选房因该批次配租对象较多,视实际选房进度按选房顺序号分批次通知配租对象选房待选房源全部选定,选房工作结束。

选房地点:金华市区八咏公园地下停车场上面(原三江六岸景观亮化办公室)。

选房后向配租对象开具《选房确认单》。

选房结果在金华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七、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及配租结果公布

1.配租对象选定房屋后,在《选房确认单》上写明的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配租结束后,结果在金华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八、惩戒措施

1.列入配租名单并经摇号获得选房资格后,主动放弃或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自放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

2.选房后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

3.未主动申报家庭经济情况变更,在租赁合同签订前被审查发现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取消配租资格。

九、特别提醒

1.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选房,选房户应从应答起3分钟内选定房源,并向主持人明确所选房源现场工作人员开具《选房确认单》《选房确认单》一经选房户确认,选房户不得再做出更改。

2.选房户未在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年内不得再申请实物配租。

3.选房时请充分考虑家庭的租金支付能力。

4.已签订租赁合同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已签合同约定时间和租金标准收取该房屋租金。

十、联系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2320375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胜利街玩云岭11号(眼科医院南、中心医院东门对面)联系电话:82325458

 

附件:1.配租房源清册

2.配租对象名单及分组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1129   

 附件1:配租房源清册(公示).xlsx

 附件2:配租名单(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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