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24年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2024第02号)
根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金市建〔2024〕115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屋共259套,分布在吕湖佳苑、金品、东景、桃园、鸿欣苑、世纪花园、冠达花园等小区,户型为一居室的109套,户型为二居室的132套,户型为三居室的18套。部分已安排维修的房源,需完成维修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具体配租房屋情况详见附件1。
二、配租对象及分组
1.配租对象
根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金市建〔2024〕115号)第七条规定,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数量、户型及建筑面积的实际,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10月31日前纳入保障,且现仍在保的第一档在保家庭10户;
(2)2023年12月31日前纳入保障,且现仍在保的优抚优先家庭1952户(其中主申请人或其配偶年龄达到70周岁及以上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合同到期未按规定提出续签(年审)申请或续签合同申请已获批但经通知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以及主动放弃实物配租资格未满一年的,不纳入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配租。
2.分组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为符合上述条件中第(1)项的,共10户;
第二组为符合上述条件中第(2)项的,共1952户。
配租对象及分组详见附件2。
三、选房顺序电脑摇号参加人员及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过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1.参加电脑摇号人员
摇号配租对象代表5-10人,从配租对象中选取。
监督人员由金华市建设局机关纪委、住保处领导及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领导组成。
主持人1人,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公证员及工作人员若干名。
2.摇号时间和地点
摇号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533号(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四、公证委托
电脑摇号前向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摇号使用的软件及电脑由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测试后封存。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摇号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均做好应急备份。
五、摇号程序及结果公布
1.检查电脑及清空情况
在公证人员及电脑摇号操作人员监督下,电脑技术人员开启电脑,连接打印机及投影仪,检查摇号软件为初始状态。
2.公证人员介绍摇号软件及摇号方式
本次所使用的摇号软件为“金华市住房保障电脑摇号系统”。软件开发单位:金华市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监制单位: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摇号方式为按分组一次性摇号(电脑摇出的号码即为选房顺序号)。现场测试10个挑房顺序号。
3.电脑技术人员进行摇号设置
公证人员宣布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城镇保障家庭摇号配租第一组10户;在公证人员及电脑摇号操作人员监督下,电脑技术人员进行摇号设置;公证人员宣布输入数字与公布的配租家庭数字相符。
4.摇号开始
由公证人员宣布第一组摇号开始。公证人员每发出“开始”或“停止”口令的同时,电脑操作人员按下一次键;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产生一个号码,并当场宣布;直至摇出全部号码,即产生对应的选房顺序号。
5.打印摇号结果并进行公证
第一组摇号结束,由电脑技术人员打印摇号结果,摇号配租对象代表、监督人员等签字后,公证人员进行公证。
接着第二组按上述程序进行电脑摇号。
完成全部两组摇号后,摇号结果在金华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6.现场摄像
摇号过程全程摄像。
六、选房
根据电脑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按序分组选房。选房应遵循“人房匹配原则”:1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一居室;2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二居室;3人及以上保障家庭,不超过三居室。
选房时间:暂定从12月24日上午9:00开始(以实际通知为准),按第一组、第二组的顺序进行选房。因该批次配租对象较多,视实际选房进度,按选房顺序号分批次通知配租对象选房。当待选房源全部选定,则选房工作结束。
选房地点:金华市区八咏公园地下停车场上面(原三江六岸景观亮化办公室)。
选房后向配租对象开具《选房确认单》。
选房结果在金华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七、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及配租结果公布
1.配租对象选定房屋后,在《选房确认单》上写明的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配租结束后,结果在金华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八、惩戒措施
1.列入配租名单并经摇号获得选房资格后,主动放弃或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自放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
2.选房后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
3.未主动申报家庭经济情况变更,在租赁合同签订前被审查发现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取消配租资格。
九、特别提醒
1.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选房,选房户应从应答起3分钟内选定房源,并向主持人明确所选房源,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选房确认单》。《选房确认单》一经选房户确认,选房户不得再做出更改。
2.选房户未在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一年内不得再申请实物配租。
3.选房时请充分考虑家庭的租金支付能力。
4.已签订租赁合同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已签合同约定时间和租金标准收取该房屋租金。
十、联系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2320375。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胜利街玩云岭11号(眼科医院南、中心医院东门对面),联系电话:82325458。
附件:1.配租房源清册
2.配租对象名单及分组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