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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办结表
(第JH01DH2024111486209098号) 文号:076
诉 求 人 | 姓名 | 胡先生 | 诉求时间 | 2024.11.14 |
联系电话 | 133******25 | 通讯地址 | ||
诉 求 事 项 | 市民来电反映:市民是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金品小区公租房居民,之前交房租费都是由中国工商银行代扣的,现在要钱取出来去房管局交,市民表示是财政局通知银行不能办理代扣的,诉求:要求工商银行可以继续代扣不用去房管局交钱,望处理。 | |||
回复 情况 | 胡先生: 你好!你于2024年11月15日向我中心反映的“市民是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金品小区公租房居民,之前交房租费都是由中国工商银行代扣的,现在要钱取出来去房管局交,市民表示是财政局通知银行不能办理代扣的,诉求:要求工商银行可以继续代扣不用去房管局交钱,望处理。”的信访件(编号第JH01DH2024111486209098号)我中心已收悉。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中心作如下答复:
1. 经银监会监控审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通知金华市铁岭头支行需要整改清理银行内部户,银行内部账户不允许作为结算账户使用,我单位为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银行代扣业务恰好涉及了内部代发户问题,按照银行业规章制度该业务于2024年8月已正式下线; 2. 财政非税开票系统已具备开具房租费缴款单可直接通过短信形式发送至缴款人手机的功能,你只需要通过银行电子支付功能用手机操作即可完成缴款,无需上门,且实现了一码对应一人,安全性可操作性更高; 综上所诉,对于你的问题,根据银行业规章制度中国工商银行已无法如前继续提供银行代扣业务,缴纳房租费建议你可通过手机支付完成缴款的方式进行。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
诉求人意见 |
无 | |||
领导 审批 | ||||
备 注 | 回复人:孙梦茜 电话:82318460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