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4-01157

  • 文件名称:

    关于《公布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01-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布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25 14:17:59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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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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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保障性住房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市区上一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在2020年,已实施三年有余。我局依据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进行了重新评估和确定。

    主要内容简明问答

    (一)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目的是什么?

    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主要是为建立与市区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相适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制度,在市区上一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已满三年的情况下,进行新一轮调整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平均市场租金为:主房9.32元/平方米.月,附房2.96元/平方米.月,阁楼2.78元/平方米.月。

    2.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金核减方式管理,即租赁户只需上交市场租金减去应发租赁补贴后的实际金额,保障家庭实际负担房屋租金不足10元/月的,按10元/月执行。特殊困难家庭酌情考虑。

    3、2009年前承租原直管公房的拆迁户因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但无自有住房而承租公租房过渡的,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60%执行。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适用于市区范围内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从何时开始施行?

    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从2024年3月1日开始施行。

    三、政策解读机构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徐震

    解读电话:0579-82064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