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24年市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2024第01号)
根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屋共242套,分布在金品、东景、桃园、鸿欣苑、世纪花园、冠达花园等小区,户型为一室一厅的81套,户型为二室一厅的136套,户型为三室一厅的21套,不配套户型4套。部分已安排维修的房源,需完成维修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具体配租房屋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配租对象及分组
1、配租对象
根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金市建〔2022〕213号)第七条规定,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数量、户型及建筑面积的实际,故本次配租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12月底前纳入保障的第一档在保家庭(40户);
(2)2022年12月底前纳入保障的优抚优先在保家庭(23户);
(3)2022年12月底前纳入保障,且2023年12月底为第二档保障的退役军人及三孩在保家庭(24户);
(4)2022年12月底前纳入保障,且2023年12月底为第二档的其他在保家庭(1284户)。
合同到期未按规定提出续签(年审)申请或续签合同申请已获批经通知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不纳入本次配租。
2、分组
本次配租分4组进行。
第一组为符合上述条件中第(1)项,共40户;
第二组为符合上述条件中第(2)项,共23户。
第三组为符合上述条件中第(3)项,共24户。
第四组为符合上述条件中第(4)项,共1284户。
配租对象及分组详见附件二。
三、选房顺序电脑摇号参加人员及时间和地点
1、参与电脑摇号人员
摇号配租对象代表5-10人,从配租对象中随机选取。
监督人员由市建设局机关纪委、住保处领导及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领导组成。
主持人1人,公证处公证员及工作人员若干名。
2、摇号时间和地点
摇号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9时。
摇号地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通过分组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四、公证委托
电脑摇号前已向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委托,摇号使用的软件及电脑由公证处,测试后封存。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摇号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均已应急备份。
五、摇号程序及结果公布
1、检查电脑及清空情况
在公证人员及电脑摇号操作人员监督下,电脑技术人员开启电脑,连接打印机及投影仪,检查摇号软件为初始状态。
2、公证人员介绍摇号软件及摇号方式
本次所使用的摇号软件为“金华市住房保障电脑摇号系统”,软件开发单位:金华市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监制单位: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摇号方式为按分组一次性摇号(电脑摇出的号码即为选房顺序号)。现场测试10个挑房顺序号。
3、电脑技术人员进行摇号设置
公证人员宣布2024年第一批公租房城镇保障家庭摇号配租第一组40户,在公证人员及电脑摇号操作人员监督下,电脑技术人员进行摇号设置,公证人员宣布输入数字与公布的配租家庭数字相符。
4、摇号开始
由公证人员宣布从第一组摇号开始。公证人员每发出“开始”或“停止”口令的同时,电脑操作人员按下一次健,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产生一个号码,并当场宣布,直至摇出全部号码,即产生对应的选房顺序号。
5、打印摇号结果并进行公证
第一组摇号结束,由电脑技术人员打印摇号结果,公证人员签字后进行公证。
接着对第二组按上述程序进行电脑摇号。
完成全部四组摇号后,摇号结果在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6、现场摄像
摇号过程全程摄像。
六、选房
根据电脑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按序分组选房。选房应遵循“人房匹配原则”:1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一室一厅;2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二室一厅;3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二室一厅;4人及以上保障家庭,不超过三室一厅。
选房时间:暂定从1月23日上午9:00开始(以实际通知为准),按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的顺序进行选房,因该批次配租对象较多,视实际选房进度按选房顺序号分批次通知配租对象选房,待选房源全部选定,选房工作即结束。
选房地点:市区八咏公园地下停车场上面(原三江六岸景观亮化办公室)。
选房后向配租对象开具《选房确认单》。
选房结果在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配租结果公布
1、配租对象选定房屋后,在《选房确认单》上写明的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
2、配租结束后,结果在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八、惩戒措施
1、列入配租名单并经摇号获得选房资格后,主动放弃或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自放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
2、选房后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
3、未主动申报家庭经济情况变更,在配租前被审查发现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取消当年度配租资格,已取得选房顺序号的,该顺序号作废。
九、特别提醒
1、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选房,选房户应从应答起3分钟内选定房源,并向主持人明确所选房源,现场工作人员开具《选房确认单》,《选房确认单》一经选房户确认,选房户不得再做出更改。
2、选房户未在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1年内不得再申请实物配租。
3、选房时请充分考虑家庭的租金支付能力。
4、已签订租赁合同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已签合同约定时间和租金标准收取该房屋租金。
十、联系方式:
公租房配租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2320375。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胜利街玩云岭11号(眼科医院南、中心医院东门对面);联系电话:82325458。
附件1:配租房源清册
附件2:配租对象名单及分组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7日
附件1:附件1:配租房源清册.xlsx
附件2:附件2:配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