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4-00045

  • 文件名称:

    2023年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4-01-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3年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10:19:58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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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2023年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jsj.jinhu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丹溪路1388号,邮编:321000,电话:0579-82468028,传真:0579-8246813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开办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推动政务公开管理服务更加标准、规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扣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和实时进展。通过局机关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各种载体为辅,及时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1件,行政许可决定595件,行政处罚决定17件,行政强制决定19件,行政事业性收费25.48万元。紧紧围绕房地产、老旧小区改造、公用事业服务、建筑业发展等各项重点领域实时更新动态信息,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府工作动态信息2696条。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机制。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围绕百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如2023年6月25日,研究出台《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通过举行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新闻发布会、金华电视台“行风热线”二十周年特别节目宣传,多渠道、全方面为广大市民解读加梯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同时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前期沟通,在受理后由业务处室第一时间核实确认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和申请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已办理信息公开申请73件,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定期维护机关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信息检索功能,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涉及我局公开事项共计137个,同步在市局网站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范围、程序主动予以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本局机构介绍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局办公室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重点围绕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管,规范日常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办公室1名人员和法规处1名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培训,并组织建设系统政务公开推进会、培训会等,提升系统业务能力和公开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室、单位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电话、网络回访调查等进行社会评议,群众满意度较高。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48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0

    0

    0

    0

    0

    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3

    0

    0

    0

    0

    0

    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程序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方式仍需提升。


    2024年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规范指引,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修订程序处理和实体处理指导文本。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交流和培训,提升建设系统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二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紧盯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和关注关切,积极解答和回应诉求,运用局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