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22年10月14日,金华市建设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新细则将引导部分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同时保障标准向“三孩家庭”倾斜等,进一步适应住房保障形势变化。
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基本情况介绍
答:修订的目的主要基于以下四方面:一是国家、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我市“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租房16万套(间),以解决新市民、新青年的住房困难。公租房对“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范围与保租房保障范围有重叠,修订后的公租房引导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向保租房分流,进一步适应住房保障形势变化;二是浙江省印发了《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公租房保障对三孩家庭应予以政策倾斜;三是省建设厅印发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我市公租房保障应按照导则规范;四是根据市区公租房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对部分条款和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共十二条。第一条表述了修订的目的和依据;第二条明确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第三条明确了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禁止情形;第四条明确了应认定为申请人现住房面积的情形;第五条明确了核定四档保障类别的相应条件;第六条明确了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第七条明确了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保障方式的情形;第八条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与审核流程;第九条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何进行配后运营管理;第十条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何进行动态管理;第十一条为附则解释说明;第十二条明确了细则的施行时间。本次修订共有7条16项内容进行了修改。新修订的《实施细则》2022年9月16日印发,10月16日起施行。
问:这7条修改内容和以往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答: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准入条件有变化。一是增加了家庭货币资产限制,即家庭人均货币资产不得高于家庭人均保障面积乘以上年度金华市本级商品房均价的总额;二是增加外来务工人员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要求,要求具有初级(含)以上职称或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的,不受此项限制);三是调整新就业无房职工学历要求,由原来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未满7周年,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未满10周年”调整为“大专(含)以上学历”。
2、保障类别有变化。即由原来的“低收入家庭、一类保障家庭、二类保障家庭、三类保障家庭”调整为“第一档保障、第二档保障、第三档保障、第四档保障”,每一档保障群体与原保障类别基本一致,并明确第一档保障指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低保、低边、特困家庭),第二档保障指城镇低收入家庭。
3、增加三孩家庭优惠政策。一是明确三孩家庭概念,即2021年5月31日后出生第三孩的城镇居民家庭;二是明确符合保障的三孩家庭达不到第二档保障条件的,可按第二档保障标准发放租赁补贴;三是明确实物配租时三孩家庭在同档保障家庭中优先。
4、租赁合同期限有变化。由3年调整为5年。
5、实物配租规则有变化。明确第一档、第二档保障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其他保障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问:准入条件里家庭人均货币资产是指?
答:家庭货币资产是指保障对象名下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及债券等。
问:公益类特定工种包括哪些?
答:公益类特定工种范围暂定为环卫、公交服务人员,行政执法、治安联防、消防聘用人员,社区就业援助员、交通协管员、医护人员、教师、快递员等,医护人员及教师是指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并实际在市区医院、学校从业的人员。
问:保障类别由原先的低收入、一类、二类、三类调整为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有什么区别?
答:原保障类别为“低收入、一类保障、二类保障、三类保障”,修改后为“第一档保障、第二档保障、第三档保障、第四档保障”,对应的人群不变,是为了与省建设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一致。
问: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与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有什么区别,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举。第一档、第二档保障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就是摇号选公租房现房为主;其他保障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就是以拿货币补贴为主。
租赁补贴标准:第一档保障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第二档保障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第三档保障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9元/平方米;第四档保障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平方米。
问:请问群众要办理(申请)的话应该如何办理?有哪些途径?
答:申请办理公租房有线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途径。其中:
线上办理——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或“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或“公租房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即可;
现场办理——可通过“浙里办APP”网上预约取号后到现场办理或直接到现场取号办理,办理地址在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16、F17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