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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情况的说明
近期,陆续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来中心要求实物配租安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由于近几年来没有新房源补充,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安置后,未再进行实物配租。另外,双溪西路两侧拆迁涉及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筹措大量房源对涉及拆迁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腾退安置。为此,短期内无法满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实物配租需求。目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仍以租赁补贴保障为主。
特此说明。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