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3-03351
《金华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批后公布
金华市建设局
2023-12-28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作为金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时的两个历史文化街区之一,于2020年4月19日正式公布为第六批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须编制完成保护规划,市建设局牵头开展《金华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编制工作。规划在衔接落实已批《金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基础上,于2023年12月4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总则
(一) 规划目的
为有效保护传承金华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以下简称本街区)各时期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及其历史环境,挖掘价值内涵,保护和延续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文化传统,提升环境品质,完善业态功能,激发街区活力,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科学保护与永续利用,特编制本规划。
(二)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即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含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边界如下:
东边界至东市街道路西边界;南边界至飘萍路道路南边界;西边界由南至北依次为胜利街道路东边界——解放东路南边界——红军巷道路东边界——将军路道路南边界——胜利小学西边界——金医石榴巷宿舍临太史第建筑西边界——白云巷东边界——巨龙汽车服务中心北边界——天柱巷西边界;北边界为金华罗城城垣保护区南边界。规划范围总面积约41.5公顷。
(三) 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价值一:山城互望、双溪汇流、台地营城的典范;
价值二: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一体的郡府的历史见证;
价值三:八婺文化汇聚传承的重要承载地;
价值四:近代浙江抗战文化的先锋地;
价值五:以婺学为内核彰显千年宋韵文化传世风采的见证地。
(四) 规划期限与目标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目标:系统梳理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全面深入挖掘、科学评估街区的价值特色,制定清晰的保护体系、保护区划和保护措施,为保护实施工程划清底线明晰方向。
二、街区保护
(一) 保护区划与管控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四至范围
东边界由北至南依次为金华军分区民兵装备修理所旧址中部区域边界、三清宫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东边界——金华市道教协会东边界——古子城东城垣遗址保护范围东边界——金华市博物馆南边界——东市街西侧道路红线;南边界至飘萍路北侧道路红线;西边界由南至北依次为胜利街东侧道路红线——新华印刷厂北边界——华风庭院(原金华军分区小区)北区南侧——酒坊巷南段西侧——红军巷东段南侧——金华市新青年文化补习学校东边界——太史第西侧(胜利小学东边界)——金医石榴巷宿舍东边界——石榴巷西段南侧——天柱巷西侧;北边界由西到东依次为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西边界——石榴巷中段北侧——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场南院墙边界——金华军分区民兵装备修理所旧址北边界;中间地段不含浙江金华时代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用地。总面积约26.2公顷。
2.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等已经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2)整体保护“古子城街区”的山水空间格局、地形地貌,保护控制特色景观视廊和景观界面。核心保护范围内需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严格保护历史街巷空间格局和传统建筑肌理。
(3)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点)与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相关保护要求控制高度,其他应符合具体分级高度控制相关要求。
(4)核心保护范围内应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紧密依存的历史环境要素,重点保护古子城台地空间、古墙、老弄、牌坊、台阶、古井、古树等要素;保护特色的人文景观、题名景观、民俗风情等。
(5)核心保护范围内以文物保护、文化展示、传统商业、文旅服务及文创产业功能为主。
(6)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旅游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遗址保护展示设施应以历史和考古研究为基础,根据具体展示方案单独论证上报相应保护审批部门。
3.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范围
东边界至东市街道路西边界;南边界至飘萍路道路南边界;西边界由南至北依次为胜利街道路东边界——解放东路南边界——红军巷道路东边界——将军路道路南边界——胜利小学西边界——金医石榴巷宿舍临太史第建筑西边界——白云巷东边界——巨龙汽车服务中心北边界——天柱巷西边界;北边界为金华罗城城垣保护区南边界。总用地面积约15.3公顷。
4.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
(1)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等已经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2)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历史街巷,不得随意拓宽,改变历史街巷的尺度、线型、走向,应当保护街巷传统界面风貌和景观特征;
(3)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单位(点)与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相关保护要求控制高度,其他遵循本次规划具体分级高度控制相关要求。
(4)建设控制地带内原则上不得再进行大型设施建设,如有必要仅限于文博类的设施功能,并应由历史文物、遗产保护、规划、建筑等领域专家进行预先评估。
(5)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害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新建建筑色彩应与整体协调,建筑的主体色彩宜采用黑、白、灰传统风格,重要的木构建筑应采用传统色彩。
5.环境协调区
本次规划增加环境协调区,与北侧金华历史城区罗城范围衔接。四至边界:东边界由北向南沿东市街西边界至万佛塔公园部分区域、北边界至人民东路南边界、南侧与建设控制地带相接、西侧至胜利街中心线。用地面积约13.4公顷。
6.环境协调区保护要求
环境协调区内建筑高度、体量风格与色彩需要与街区相协调,对罗城城垣周边的环境风貌要进行重点清理,临近的高度、风貌不得对城垣遗址造成影响。
(二) 传统街巷保护
1.一级历史街巷
保护对象:共8条,包括酒坊巷、八咏街、太史第、鼓楼里、红军巷、石榴巷、塔后巷、天柱巷。
保护要求:严格保护街巷走向、尺度及传统风貌不变,保持两边界面的连续与统一;以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界面和风貌为基准,周边建筑与之相协调;保护与街巷融合或相关的古树、台地、铺装等自然、历史环境要素。延续历史街巷的名称,将现酒坊巷北段街巷名称恢复为历史名称太史第。
2.二级历史街巷
保护对象:共5条,包括石榴巷75弄、营房保、蓝馥井、白云巷及旌孝街西段。
保护要求:严格保护街巷名称、走向、尺度不变。保持街巷原有的线型和尺度,对两侧建筑的高度进行控制以维持1:1~1:1.5的高宽比,对新建建筑的风貌要体现协调与统一。
3.三级历史街巷
保护对象:共5条,包括将军路、东市街、胜利街(中市街)、解放东路(四牌楼路)、东市街旌孝街中段。
保护要求:严格保护街巷名称、走向不变。街巷尺度不宜再拓宽,强化街巷空间的步行体系与景观风貌。
(三) 地形地貌保护
保护对象:重点保护子城台地、万佛塔原址、城垣上的楼阁(八咏楼)、将军路以北原大洪山形成的山地高程等地形地貌。
保护要求:保持历史城区台地营城、高低起伏的地貌特点。
重点保护的地形地貌,不得进行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保护重要地形地貌的历史名称。
(四) 视廊景观保护
1.保护对象
重点景观视线通廊:万佛塔原址眺望尖峰山视廊、八咏楼眺望双溪视廊、保宁门(鼓楼)眺望婺江视廊;
其他景观视廊:婺江沿江风貌视廊。
2.保护要求
保证观景点(万佛塔原址、八咏楼等)的视线通畅,景点之间相互呼应。万佛塔原址眺望尖峰山视廊能对望尖峰山,看到山尖以下三分之一的山体。视廊范围内具体建筑高度应根据视线分析结果进行严格控制。
景观视廊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影响和遮蔽视线的建、构筑物,新建建构筑物的高度应符合控高要求。对遮蔽视线的植被进行适当修剪,保证视廊通透。
3.保障措施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新建项目应将视廊分析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并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保护控制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内改扩建项目涉及增加层高应在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之前做视廊分析审查。
历史文化街区北侧以外在东市街和八一北街之间设立视廊影响区,影响区内新建项目应将视廊分析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改扩建项目涉及增加层高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做视廊分析审查。
(五)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应遵循“整体协调、分类分区严控”的方针。规划高度控制应同时满足建筑檐口高度和屋脊高度控制要求,并按各类保护要素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新建、改扩建建筑进行分类高度控制。同时应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对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并考虑街区视廊、历史街巷等对建筑高度的要求。地块涉及多重控制要求,则从严控制。
三、文物古迹保护
1.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1)本街区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太平天国侍王府;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八咏楼、永康考寓、台湾义勇队旧址;
(3)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浙江潮》旧址、将军楼、何氏三杰纪念馆、福音医院、真神堂旧址、满堂书院;
(4)市级文物保护点3处——酒泉井、休文井、三清宫(元妙观)。
(5)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2处——城东城垣遗址、三清宫南侧井。
2.历史建筑保护
本街区现有历史建筑42处——邵飘萍故居、湘岩试馆、八咏路拦路井、八咏路徐家古里、八咏路192号民居(黄宾虹故居)、东市街50号民居(剪纸博物馆)、镇东井、金华府井、八咏路123号民居(八咏路状元坊)、英士大学图书馆旧址、胡步蟾故居、吴家试馆、八咏路131号、八咏路117号(李家店铺)、八咏路章氏民居、八咏路119号民居、八咏路268号民居、八咏路304-312号民居、鼓楼里67弄6-8号民居(五璋山房)、熙春巷28号民居(玉泉山辉)、熙春巷38号民居(三言香堂)、熙春巷58号民居(HOHO餐厅)、熙春巷9号民居(黄晓明木雕)、熙春巷19号民居(福禄呈祥)、熙春巷29号民居(婺州窑)、熙春巷39号民居(严军艺术馆)、熙春巷59号民居(高升民俗馆)、熙春巷69号民居(竹苞松茂)、东市街28号民居(雍和府)、酒坊巷43号民居、酒坊巷53号民居、酒坊巷55号民居、酒坊巷67-71号民居、酒坊巷81-99号民居、酒坊巷109号民居、酒坊巷112号民居、酒坊巷195号台门、酒坊巷201-205号民居、酒坊巷213弄91号民居、八咏路育婴堂、酒坊巷口日军慰安所遗址、新华印刷厂旧址;
推荐1处历史建筑——红军巷71号,建议纳入新华印刷厂旧址历史建筑群进行保护。
3.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新增传统风貌建筑8处,分别为旌孝街营房保18-20号,红军巷85号、金华胜利小学附属幼儿园建筑、部队礼堂、老红军医院住院主楼、军分区民兵装备修理所旧址建筑群、天柱巷30号建筑、天柱巷34号建筑。
4.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2处古树,桧柏、龙柏,均分布于太平天国侍王府纪念馆内院。
11处古井,分别是酒泉井、休文井、蓉峰小井、娘娘井、拦路井、镇东井、金华府井、留笑井、蓝馥井、酒坊巷无名井、橘井。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项——黄大仙传说、金华婺剧、金华道情、金华火腿腌制技艺、金华酒酿造技艺、婺州举岩茶制作技艺;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婺剧变脸、金华拉线狮子、婺州窑传统烧制技艺、金华酥饼制作技艺;
金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黄大仙道教音乐、金华宝卷;
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婺城板凳龙、王风剪纸、婺城根雕、金华汤包制作技艺。
五、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
1.展示利用结构
打造以“版块导向、线路联动、节点引领”为特征的展示利用结构。规划形成“三轴五区”的功能结构。
三轴:酒坊巷文化体验轴、鼓楼里文化展示轴、八咏街市井商贸轴
五区:国史名人文化展示区、民间工坊市集商贸区、游客综合服务区、历久弥新文创产业区、崇贤尚礼传统生活区。
2.展示线路规划
(1)多元主题展馆观瞻线:整合博物馆、非遗展馆、名人寓所展馆、工业遗址展馆、红色文化主题展馆等各类主题馆,形成丰富的主题展馆线路。其中红色文化主题将挖掘各类红色故事,整合酒坊巷口日军慰安所遗址、浙江潮旧址、台湾义勇队抗战旧址、邵飘萍故居等红色文化资源,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展馆线路。
(2)科举文化活态体验线:整合永康考寓、太平天国侍王府(试院)、徐家故里、湘岩试馆、吴家试馆、丁家考寓(酒坊巷71号)、张家考寓(酒坊巷94号)、东阳会馆(原酒坊巷32号)、东阳程家会馆(酒坊巷81号)等古代科举文化建筑空间,组织科举文化活态体验打卡线。
(3)古井追忆寻踪打卡线:整合蓝馥井、留笑井、金华府井、镇东井、拦路井、蓉峰小井、休文井、娘娘井、酒泉井、酒坊巷无名井、橘井11大古井,策划寻宝、寻根或故事打卡等活动,展示古城特色古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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