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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保障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9楼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处收,邮编:321017。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937050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徐 震 联系电话:82064363
附件: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