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2-02603

  • 文件名称:

    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2-05-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日期:2022-05-11 16:25:21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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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秉持“让城乡更美好,让百姓更幸福”的价值追求,认真落实省、市各项部署要求,以“抗疫情、促发展、优环境、惠民生、强党建”为重点,担当作为,奋勇争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0年,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荣获优秀等次。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双战并重”,推动防疫发展“双战双赢”。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好全市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和发展总体战。一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县两级建设部门按照建筑业和工程项目、房地产和物业、市政公用等领域,迅速全面摸底排查,疫情情况实行“每日报、零报告”,共排查企业(含施工工地)5700余家,房产经纪机构1300多家,燃气企业90家,公租房9940套。以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等为重点,线下在全省率先出台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标准,切实守好“小门”。线上在全省率先依托“信义居”平台开发上线疫情上报系统,为小区网格化排查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全面做好卫生“清洁员”、安全“保供员”、服务“代办员”,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环卫、用水用气等民生事项。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垃圾处理的通知,实行废弃口罩专门收集、处理,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二是打好复工复产组合拳。迅速稳妥推进工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在全省领先出台建筑工地复工10条标准,制作复工复产示范文本和宣传片。成立复工复产服务专班,积极保障企业在防疫物资、企业用工、建筑材料等方面的需求。在全省领先出台《在建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问题的指导意见》《应对疫情助推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等系列政策,为企业缓交物业维修资金等1333万元,减免租金9万余元。推出施工图审查“自审备案制”,对“两必需、两急需”项目创新推行“不见面开标”,完成“不见面”开标工程25个,市本级平台不见面开标率达100%。

    (二)强化政策举措,力促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高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工作专班,出台政策,精准服务,力促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逆势发展,建设领域相关经济指标稳中有进。1-12月,全市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投资92.72亿元,同比增长7%。市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4.8%。2020年全市新建商品房上市面积1076.02万㎡,同比上升25%;全市商品房销售660.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7%,增幅列全省第一。房地产开发投资稳定增长,2020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66.92亿元,同比增长2.4%。全市共完成建筑业产值约2598亿元,继续保持全省第四。完成建筑业税收77.41亿元。一是试行告知承诺,秒办施工许可。出台《关于施工许可证等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施工许可证可立办立取,项目开工时间提前45天以上,切实促进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投资,全市共按承诺制要求发放施工许可证217个,涉及合同金额201.31亿元。1-12月,全市新办施工许可证项目1916个,合同额957.2亿元,数量同比增长25.6%,合同额同比增长33.1%。二是出台扶持政策,为企降本减负。出台《关于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的通知》,为企业降低、免除保证金缴纳金额16.57亿,惠及企业3546家,以保函代替保证金缴纳总金额18.56亿,其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在国有投资项目中得到100%执行。出台《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实施细则》,推动边施工边结算,有效解决企业“结算难”问题,切实为企减负纾困。三是精准智能防控,稳企惠企赋能。制定出台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等4条意见举措,实施阶段性调控政策,开展分类指导,推动房地产去化,缓解资金沉淀压力,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引导企业合理定价,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抓住“四大重点”,推动城乡环境优化提升。一是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胜战。全力发挥好创建迎检决战主力军、排头兵作用,编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决战方案,成立作战指挥部,全面做好市区主次干道基础设施完善、园林绿化管养、环境卫生治理、物业(准物业)服务提升、文明标化工地创建等工作。国测期间,全员定点、定岗、定责,快速高效应战,实现“零失分”。二是打好城市品质提升大会战。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区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月28日1号炉点火运行,12月28日2号炉正常运行;三江六岸景观提升工程31个项目全面推进,完成投资12.9亿元;积极统筹相关责任主体高效推进“打破假围墙、打通断头路”行动,“打破假围墙”17处, 全部完成改造。建成临时停车场14处,改造绿地3处,可停车3450余辆。“打通断头路”行动7条开工,其中3条已完工;全市建成绿道129公里、综合管廊5.38公里。全市5个城镇被评为省级园林镇称号。三是打好“垃圾革命”试点攻坚战。紧盯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全市9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在全省领先出台《金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对市区229辆垃圾运输车进行分类涂装,“车桶”颜色对应,并纳入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提升分类收运成效。建立垃圾分类督查自查机制,督查考核常态化,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已建成投运“两定四分”集中投放点4500座。市本级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已达99.91%,完成率105%;各县(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98.79%,完成率109.8%;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已创建65个,完成民生实事任务的130%。四是打好美丽城镇建设开局战。完成美丽城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工作指标体系和年度工作要点编制,明确三年目标和路线图。10个县(市、区)三年55个省级样板创建镇全部完成行动方案编制,其中获评省优秀方案20个。9个乡镇获评省级样板城镇,13个乡镇达标。累计完成项目投资427.47亿元,占全年计划完成投资的100.09%。列入2020年省级样板创建乡镇累计完成年度投资106.65亿元,完成投资进度的100%。

    (四)深化改革服务,深入推进建设领域惠民实事。一是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开工3102套、基本建成7764套、竣工2593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1.2%、428%、142.9%,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9161户,完成年度任务的607%。二是老旧小区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全市共98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前已100%开工。1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4.36亿元,占全省获批资金的26.3%,数量居全省第一,受益小区145个。全市新增住宅加装电梯50台。完成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33个。三是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进一步推进。对各地农村困难家庭危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累计完成全市1726户危房改造,有效保障困难家庭住房安全。四是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以营商环境优化为重点,推进相关改革,将优化建筑许可纳入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印发《市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缴费便利化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无偿为IC卡表用户配置蓝牙宝充值装置,推出线上线下共7种燃气缴费方式,推进燃气用户缴费“网上办、掌上办”;住房公积金实现一件事“零次跑”,办事材料从16份缩减至“一表通办”,办理时限从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长三角地区公积金业务实现“互联互通”。

    (五)以巡察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的41个问题的整改,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4月起组织“每月一主题”系统学习和“每月一专题”应知应会测试。办好“建设讲坛”,以美丽城镇建设、保密工作等为主题已组织开讲4次。以“平凡岁月践初心”为主题,开展先进典型引领工程,选树先进个人和集体12名。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对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整,完善支部组织设置,强化党务干部力量。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互查互促,经常组织局属各支部党务干部对照《党支部标准化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互评,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月评季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深化清廉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五比五拼”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党风廉政建设“黄牌整治”、干部任前廉政勤政考试、“会前一刻钟”党风廉政教育等系列制度。4月起开展“一月一主题”正风肃纪检查。坚持“每日一案”,加大局系统自身警示案例的通报教育,已编写6期警示案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查工作,完成对2家单位的内部巡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来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提高站位、担当作为,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推进城乡面貌改善、产业转型发展、住房体系完善、服务效能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奋力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品质提升”,加快推进城市发展。一是立足都市共建,统筹项目建设。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都市区为目标,以“完善功能、做强内核、提升品质”为原则,统筹谋划市区城建项目建设。2021年初步统筹谋划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172个,总投资183.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9.19亿元。其中,市直(含市城投、市水务集团)拟实施项目53个,总投资106.1亿元,年度投资35.69亿元;各区实施项目119个,总投资77.64亿元,年度投资33.5亿元。二是立足功能完善,提升基础设施。推进城市道路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按照“全覆盖”“零填埋”目标,继续推进市区第二垃圾焚烧厂收尾工作,完成兰溪、东阳、永康、磐安等地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厂建设;围绕第一次国家节水型城市复审和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清洁排放技术改造、一厂一策和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任务,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扩面和建设改造;加强全市绿道建设统筹力度,推进市域范围省级绿道互联互通,打造具有金华特色的品质绿道。三是立足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深入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大会战,继续推进实施“三江六岸”景观提升等一批重点工程,实施公厕服务大提升等行动,组织修编《金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市区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等规划,发挥好市政智能化管理等平台作用,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二)突出“环境提升”,加快改善城乡面貌。一是深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以乡村振兴为引领,围绕“五美”“十个一”的要求,重点推进16个省级样板、21个市级样板的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城镇承载力和竞争力,提升城镇功能,力争10个达到省级样板,13个达到市级样板。按照“有计划、可落地、能实施”的原则,全面梳理2021年项目清单,拉高设计标准,突出地域特色,打造特色精品工程。二是深化“垃圾革命”试点。按照城区生活垃圾“两定四分”,建筑工地“四分四处”分类标准,严抓分类落实,与终端处置单位加强联动,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推进全品类垃圾资源化利用。继续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月报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会商研判制度、曝光制度等,推进《金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金华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促进垃圾分类常态化、法制化。三是深化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快推进市区“511保护行动”,组织第五批市区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全面推动市区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启动传统建筑认定工作,公布一批保护名录,推动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加快推进《金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的批准实施,启动古子城、雅畈两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2021年完成第二批118处历史建筑测绘任务,形成“一房一档一图则”。

    (三)突出“产业提升”,加快促进行业转型。一是全力扶持行业转型发展。推进工程管理方式转型,力争出台政府投资工程全面执行工程总承包制度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全力培育我市企业向总承包、全过程方向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进一步完善建筑工业化内容,规范工程设计,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举办“走出去发展论坛”,开展优秀企业进名校学习等活动,全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二是全力加强建筑行业监管。开展建筑市场整顿三年行动,规范建筑市场准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壁垒。加大施工现场信息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实现项目监管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双结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拓展信用评价范围和结果运用,力争实现信用评价覆盖全领域、全过程。完善招投标制度,强化招投标监督指导,加强招投标文件网上执法检查,开展企业中标率评估。全力推进工程全过程结算,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工程结算纠纷调解力度,净化建筑市场。建立健全质量问题公开制度,倒逼建设单位主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规范工程监理、工程检测等中介行为,强化双随机检查,提升工程整体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全力推进建筑科技发展。深化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优化“互联网+监管”工作举措,为全省推广提供试点经验。推进施工图多审合一数字化图审改革,大力推进“分类审查” “承诺制”,减少图审项目,缩短图审时间,提升图审效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9万平方米;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实施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10项。

    (四)突出“保障提升”,加快完善住保体系。一是聚焦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市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5%以内。指导县(市)编制落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完善落实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落实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制度,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充分发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信息平台的作用,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聚焦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稳妥实施、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严把棚改项目准入关,优化改造集中成片、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结合新形势要求,积极推进公租房筹集工作,加强跟踪服务,确保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广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租补并举,不断满足群众扩大的住房保障需求。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拟向省建设厅申报老旧小区改造126个,涉及18545户,改造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完成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100个。三是聚焦危房治理改造。守住安全底线,全面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户纳入改造清单,确保动态清零。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建设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长效治理。

    (五)突出“服务提升”,加快推进改革创新。一是推进公积金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对服务事项颗粒化、标准化、智能化分项整合,服务系统功能改造,实现更多事项直联直办、自助直办。不断推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信息互认、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一件事”改革,力争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二是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务服务2.0建设,进一步提升网办受理率,实现网办率、掌办率、零跑率、材料电子化率等指标100%。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指导考核机制,进一步精简程序、压缩材料,提升建筑许可、用水用气报装各项评价指数,确保走在全省前列。三是推进城建档案改革。加强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使信息更安全、服务更高效、管理更智能。推进多部门业务协同,实现数据共享,更好推进城建档案收、管、用智能化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完善的基础材料支撑。

    (六)突出“能力提升”,加快打造建设铁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科学制定年度学习工作要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好重要会议精神、原著原文、党内法规等重点学习内容,每月发放学习内容和党建工作提示,运用好“建设讲坛”、学习强国等平台,全面加强全员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养。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化“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五比五拼”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一员两规三表率”,加强和改进局系统党内廉政建设内部巡查,深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整改,封堵漏洞,防微杜渐。坚持“每月一通报”,继续编写内部警示案例,以身边案例和典型案例绷紧干部职工的廉洁之弦。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成《金华市物业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起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政策制定。进一步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普法宣传、部门协作等,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总体水平。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