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2-0245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2-03-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2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3-01 16:52:35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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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2021〕5号),规范我市的招标投标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局在金市建综〔2018〕484号文及金市建〔2019〕303号文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2版)》。  

    二、主要举措

    1.形成上下同步,完善评标办法。本次制定的2022版评标办法在2018版评标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评标办法,施工类评标办法在评标程序、分值权重等方面与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评标办法框架基本保持一致。同时兼顾到本市招投标的实际情况,完善了服务类、货物类的评标体系。

    2.定标方式多样化,推行“评定分离”模式。2022版评标办法根据《金华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鼓励招标人选择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推行“评定分离”,从票决定标法、票决抽签定标法、票决集体定标法中选择一种定标方法确定拟中标人。

    3.调整信用分值,完善诚信体系。2022版评标办法适当降低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值权重,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标准调整为以分档计分的方式计取。施工类的投标人信用评价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8号)统一评定,防止该类项目出现量身定制资信条款的现象。

    4.改进商务标评审,增加评标随机性。将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的整数位Z值的确定方式分为两种,招标人可以任选其中一种,一种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个合理值,另一种是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同时在报价分的扣分上为招标人设置了可供选择的扣分区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确定报价分的扣分分值。大幅扩大了商务报价评分的可浮动区间,增加了评标过程的随机性。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 实施日期

    2022年4月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倪喜斌

    联系电话:0579-8318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