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2-03056
关于做好强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建设局
2022-10-14
主动公开
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今日5时位于距离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南偏东方向约490公里的东海海面上。根据气象预报,台风“梅花”最大可能于14日傍晚到夜里在台州三门到舟山一带沿海登陆,强度将达到台风级或强台风级,也不排除紧擦舟山一带沿海北上。受其影响,13日我市东部地区阴有阵雨,雨量中到大,局部暴雨,其他地区多云到阴有阵雨,雨量中等,局部大雨;14日阴有阵雨,东部地区有大雨,部分暴雨,其他地区雨量中等,局部大雨。过程最大阵风平原地区5~7级,山区7~9级,个别高海拔山区达10级以上。市防指已于9月13日10时启动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指有关工作部署,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强台风天气防御应对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巡查和隐患排查,指导组织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迅速行动,落实防范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市防指防汛视频会商会有关要求,做好强台风防御工作(特别是做好大风和局地强降雨防御工作),迅速采取行动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局有关单位、处室要按照应急预案防控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防范:
(一)局城建处要指导督促县(市、区)市政、园林主管部门重点落实城市易涝点、易积水点等重要点位以及下穿立交、隧道涵洞、城市绿地等重要区域的强台风防御应对。各地要于9月14日前按照省市防指视频会商会有关要求,针对重要隐患风险点位开展再排查再整改,提前部署强排车辆等应急设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突发情况。
(二)局公用处指导督促县(市、区)自来水、燃气主管部门做好强台风期间供水供气保障管理工作。组织对供水、供气管网等相关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开展全面巡查检查,及时整改问题隐患,保证供水供气充足,群众用水用气安全。
(三)局建筑业处要指导督促各地在9月14日前落实在建工地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做好塔吊、升降机、支模架等大型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停、检、拆、降等防风、防涝措施,防止其因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同时加强工人管理,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准备。
(四)局房产处要指导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城镇危旧房防范措施,督促做好现有城镇危旧房安全排查管控工作。如发现房屋危险隐患,应当第一时间转移屋内人员。
(五)局村镇处要指导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农村危旧房各项管控措施。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做好农房基层网格化管理,特别是加强已腾空危旧房的人员管控,防止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
(六)局其他处室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导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做好本次强台风天气防御工作的部署,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强台风影响期间,要开展“六问”抽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补充装备物资,落实抢险救援力量,加强救援备勤。遇重大险情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做好信息报送,保证电话有人接、事情有人办;9月14日至16日每日6时、14时前分别报送最新防台风工作动态至我局城建处联系人处,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
联系人:郭旭辉,电话:18057935621(浙政钉)。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