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1-03195
关于《浙中传统民居室内环境改善技术导则》(报批稿)的公示
市建设局
2021-09-03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精神,为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为传统民居室内环境改善提供指引和参考,我办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浙中传统民居室内环境改善技术导则》,已完成专家和相关部门评审等程序,形成《浙中传统民居室内环境改善技术导则》(报批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15日,社会公众有任何异议,均可反馈至我办。
联系人:郦琰,0579-82457036。
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