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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的公示
市建设局
2021-09-17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浙建[2017]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和街容示范街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的函》(函城字[2015]619号)和有关单位申请,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考评。推荐“永康市锦江华庭”等6个居住区、“浦江县中山中学”等3家单位为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义乌市稠州公园”等3个公园为浙江省优质综合公园,“兰溪市创业大道”等4条道路为浙江省绿化美化示范路。
现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9月23日,若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张敏,电话:0579—82301589)。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7日
2021年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推荐名单
一、园林式居住区(6个)
1、永康市锦江华庭
2、东阳市紫荆公馆
3、浦江县万固8号公馆
4、金华市开发区滨江金色兰庭
5、永康市丽州玫瑰园
6、浙江清水湾沁温泉度假酒店
二、园林式单位(3家)
1、浦江县中山中学
2、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城市污水处理厂
3、浙江省永康市第一中学
2021年浙江省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推荐名单
一、优质综合公园(3个)
1、义乌市稠州公园
2、东阳市市民花园
3、金华市长湖公园
二、绿化美化示范路(4条)
1、兰溪市创业大道
2、永康市金城路(城东路—望春东路)
3、金华市仁芳街
4、武义县开发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