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1-03250
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园林城镇实地考查结果的公示
市建设局
2021-09-17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 [2017] 22号)和有关城镇申请,我局组织专家组对 “永康市古山镇”等7个镇的园林城镇创建情况进行实地考评。
专家组通过审查台账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查。综合专家组实地考察意见,“永康市古山镇”、“义乌市大陈镇”、“义乌市义亭镇”“武义县履坦镇” 、“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磐安县尖山镇”已达到浙江省园林城镇标准,拟向省建设厅转报。现对考查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3日,若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张敏,电话:0579—82301589)。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