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1-03247
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市建设局
2021-09-16
主动公开
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市属相关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内控,加强对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有效监管,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局2021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和预拌砂浆质量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拌砂浆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1.试验室管理。包括试验室环境、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及其检定、配合比设计调整及管理实施、实验操作技能等。
2.原材料情况。包括质量证明文件、日常检验、原材料抽查、定期抽检和存放情况。
3.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包括配合比实施、投料称重计量、试件留置、坍落度检验、混凝土强度评定、拌合物性能检测、拌合物不合格及剩退回混凝土处置、现场混凝土强度检测等。
4.企业资质、合同管理和售后服务。 包括企业资质、持证人员、施工指南和技术交流、混凝土售后服务等情况。
5.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包括废水、废混凝土处理、粉尘处理、运输机械防溅落装置、场地清扫清洗车辆配备、全封闭绿色环保站、环保绿化、喷淋系统自动控制调节,生产区域与生活办公区域分区管理、生产作业落实安全措施等。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市本级)组长:李函,联络员:金安 13857985619。
第二组(义乌、东阳、浦江、兰溪、永康、武义、磐安)组长:朱振茂,联络员:周洁13806786638。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检查按《金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和排名,检查情况和排名将在我局官网公示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期间,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附件:金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检查评分表2021评分表.xls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