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1-03148
关于拟核准对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公示
市建设局
2021-08-25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拟作出核准的意见。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1年08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321017 电话:82469395 82469563
联系人:吴箐晏 吕凯
附件:经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经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共1家)
序号 | 申请人 | 申请内容(房地产开发资质) |
1 | 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申请二级资质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