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1-02992

  • 文件名称:

    关于建筑领域“护航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的通报

  •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1-07-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建筑领域“护航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的通报

    日期:2021-07-20 16:13:58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各相关责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领域护航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局组织抽查了9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企业资质、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试验室检测环境、仪器设备、档案资料、混凝土实体600℃天现场回弹等情况进行了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此次抽查情况来看,企业资质达到标准,市场行为较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试验室能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制度基本齐全。实体方面600℃天现场回弹均符合要求。

    二、存在主要问题

    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松懈,质量控制意识不强,在抗渗仪器检测能力匹配、实验室环境管理、样品留置时间、原材料计量偏差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部分企业场地布局较为混乱,机械作业安全意识薄弱,防护措施欠缺(各预拌混凝土企业主要问题详见附表)。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原材料和出厂产品质量、现场实体质量的抽测频次。

    2.加强厂区的现场管理。一是要提高安全意识,机械作业时要设立警戒范围,人员进入作业场地取样要采取旁站措施。优化场地布局,杜绝停车混乱、人车混杂情况。二是要综合采取环保措施,继续整治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厂区脏、乱现象,减少粉尘、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砂子、石子、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量监控和检测工作,把好原材料进场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要坚决停用和清退。要进一步完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适当提高混凝土配合比的富余系数。建立养护告知及巡查机制,发现浇捣养护不规范的,要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加强整改措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其他企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整改情况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后,一个月内报送我局。我局将组织开展抽查,复查抽查中仍存在同样问题的,将整改不合格企业列入谨慎使用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716

     

    附表

    抽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序号

    预拌混凝土

    企业名称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永康市伍佳混凝土有限公司

    1.水泥胶砂缺少唯一性标识。

    2.混凝土强度异常或达不到规定要求时,无相应处理措施。

    3.混凝土废试块未按要求进行留置。

    4.试块台账未按年度编号。

    2

    武义武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1.无原材料使用台账。

    2.混凝土验收记录不规范,缺失相关信息。

    3.水泥室温度不符合要求。

    4.水泥胶砂缺少唯一性标识。

    5.混凝土强度异常或达不到规定要求时,无相应处理措施。

    6.试块台账未按年度编号。

    3

    义乌市远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1.混凝土抗渗仪器检测能力匹配不足。

    2.水泥胶砂振实台基础制作不规范。

    3.抽查2021年混凝土试件留置情况,实际组数与台账不符。

    4.留样室样品及抗渗试件留置无相关台账记录信息。

    5.标养室存在试块叠放现象,温湿度计未检定。

    6.抽查配合比编号为21YG1426、21YG1424、21YG1409混凝土配合比调整记录无技术负责人签字,配合比编号为21YG1368的配合比调整记录对应的粗骨料实际用量误差超规范限值。

    4

    浦江万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混凝土抗渗仪器检测能力匹配不足。

    2.水泥留样时间存放不足三个月。

    3.水泥检测原始记录编号为C21131#、C21134#随意涂改。

    4.化学试剂未入柜存放。

    5.力学实验室仪器使用记录有误。

    6.标养室存在试块叠放现象。

    7.抽查3#线中稠州北路17#18#地块工程对应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13时28分04秒报表中,细骨料计量误差超规范限值。

    5

    浙江金厦控股集团兰溪混凝土有限公司

    1.无原材料进场验收台账。

    2.无搅拌楼主要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记录。

    3.试块编号不连续。

    6

    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塘雅车辆段01标段混凝土搅拌站

    1.实验室用所有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证书已过期。

    2.未定期对实验室混凝土试块进行数理统计。

    3.混凝土强度异常或达不到规定要求时,无相应处理措施。

    4.搅拌系统计量设备校准检定证书已过期。

    5.生产用计量设备自校结果无记录,自校频次不够。

    6.无配合比调整记录。

    7.试块编号不连续。

    7

    浙江天石建材有限公司

    1.粗集料检测报告中无粒径规格信息。

    2.混凝土抗渗仪器检测能力匹配不足。

    3.机制砂检测项目缺石粉含量信息。

    4.搅拌站进出车辆未有序停放。

    5.砂石堆场进出口未设安全警戒线。

    6.缺少夜间作业安全措施。

    8

    东阳市北江商砼有限公司

    1.标养室砼试件及留置台账无唯一性编号信息。

    2.水泥胶砂强度试件养护不规范(蓄水不足)。

    3.机制砂检测项目缺石粉含量信息。

    4.各原材料检测记录中缺温湿度信息。

    5.水泥留样时间存放不足三个月。

    6.搅拌站进出车辆未有序停放。

    7.砂石堆场进出口未设安全警戒线。

    8.缺少夜间作业安全措施。

    9

    金华市捷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1.水泥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18日检验频次不足;粗骨料报告编号G21084代表数量981T,检测频次不足。

    2.内审员陈庆祝无内审员证,审报告中内审组长表述不一致。

    3.检测人员夏有均、方燕珠未进行人员能力资格确认。

    4.未对校准证书进行确认,0.08mm、0.045mm筛无自校记录。

    5.粉煤灰细度检测未按规范要求进行两次平行试验,检测依据不全,报告中细度Ⅱ级、烧失量Ⅲ级标准要求不符合GB/T1596-2017的规定;水泥凝结时间原始记录中缺过程记录,无标准物资采购、使用记录。

    6.无仪器设备采购、验收记录。

    7.未对搅拌系统计量设备的校准结果进行确认。

    8.生产用计量设备无自校记录。

    9.砼抗压试验时,检测人员夏有均未对试件的边长和高度、承压面的平整度、试件相邻面的夹角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