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1-02831

  • 文件名称:

    关于2021年4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察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1-06-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2021年4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察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6-04 17:32:57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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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各相关责任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为扭转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层层传导压力,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金市建建〔20215号),我局于2021420日-30日组织5个检查组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随机抽查了22个在建项目,发出责令全面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发现隐患188条。综合检查情况,主要存在责任主体未做好《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宣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松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安全生产台帐方面

    1.施工企业重制度、轻行动。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流于形式。安全生产教育及交底未全面落实,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资料代签情况较多;

    2.部分监理项目部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旁站资料缺失、监理日志填写要素不全,对施工方案审批、材料验收流于形式,资料代签情况较多;

    3.危大工程清单辨识不清,漏项较多,施工技术方案审批程序不规范等。

    (二)现场施工安全行为

    1.模板支撑及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方案不符,钢管扣件检测数量不符合要求;

    2.楼层临边、电梯井、洞口、通道防护设施搭设不规范或未搭设;

    3.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开关箱内漏保参数不符合要求,总配电房消防设施不到位;

    4.施工现场部分工人未戴安全帽,或用草帽代替安全帽。安全网破损未及时更换,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三)建筑起重机械

    1.个别建机一体化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流于形式,日常检查、维保、月检记录与实际不符;部分塔吊变幅限制器失效,钢丝绳防脱装置失效;部分塔吊钢丝绳防脱装置销轴采用铁丝代替开口销;部分塔吊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无开关箱;

    2. 部分物料提升机附墙件变形,用于加强的缆风绳预紧力不足,地锚不牢固,绳卡缺少一个。

    (四)部分质安监机构人员履职行为存在瑕疵。《监督计划》编制不严谨,项目监督抽查不符合《监督计划》,危大工程交底不明晰,对主管部门的文件宣贯欠缺,对项目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不力。如兰溪市基础设施与民生项目,施工单位对监理通知单不落实整改,质安监人员未督促整改。

    三、典型案例(企业)

    (一)项目名称:东阳市江北街道健康产业园坡地村镇(二期)

    建设单位:东阳绿地黉门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金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俊楠

    监理单位:浙江森威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王明峰

    存在问题:

    1.部分基坑深度超过5m,未编制专项方案;基坑及边坡存在坍塌现象;

    2.87#楼位于废弃矿山里侧,无防护措施且无安全防护方案;

    3.1#塔机无顶升作业资料,月检资料不符合要求;

    4.总配电间存在一闸多机情况;主要线缆未埋设或架设;未按规定数量配置开关箱;

    5.外架基础下沉,立杆悬空扫地杆缺失;外架部分未设置密目安全网;92#86#楼主体已到3层,外架未搭设;

    6.楼层临边、电梯井、通道基本无防护设施;电梯井楼层隔离设置不符合要求;

    7.工地扬尘较严重,材料堆放凌乱,办公区与施工区未分离;

    8.现场发现4人以上未佩戴安全帽。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婺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

    建设单位:金华市婺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金华实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瑶瑶

    监理单位: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张高峰

    存在问题:

    1.施工单位与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

    2.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无证上岗;

    3.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辨识出;

    4.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方案未经监理签字和认可;卸料平台未搭设,停层保护失效,避雷设施未设;    

    5.脚手架专项方案无针对性,脚手架横向扫地杆、剪刀撑设置不到位,脚手片未满铺且无验收手续;

    6.外脚手架外侧安全网封闭不到位,临边、洞口、通道口防护缺失;

    7.模板支架专项方案无针对性,现场搭设立杆间距与方案不符,扫地杆、水平杆未双向拉通且无验收手续;

    8.工地现场无消防水源及灭火器;

    9.未执行三相五线制,开关箱内电器元件设置错误;

    10.无扬尘控制措施。

    (三)项目名称:兰溪市基础设施与民生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三标段)

    建设单位:兰溪市聚通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贾庆光

    监理单位:浙江子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施闪方

    存在问题:

    1.楼梯间操作架不规范,作业层栏杆未设置;

    2.安全通道数量不足;

    3.垂直运输机械资料抽查:未签订维保合同,维保每月少于2次;塔吊使用超过5年未进行无损检测;

    4.塔吊钢丝绳防脱装置轴采用铁丝代替开口销;

    5.14-19号监理通知无回复,1-3号回复内容不完整。安措费无审查,总监考勤少于合同约定;

    6.地下室坡道入口处,连续多根立杆悬空;

    7.平层防护缺失,连墙杆拉结不足。

    (四)项目名称:兰溪香悦兰城一、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金华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唐秀明

    监理单位:浙江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施航

    存在问题:

    1.10#楼外架验收工作滞后;

    2.支模架部分梁侧间距过大,有扣件吊挂现象,U托偏位;

    3.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差,缺项、错项较多;危大工程无专项巡视检查记录;塔吊安装旁站记录内容雷同,无顶升旁站记录;未提供20209月监理人员考勤表,考勤表未经业主确认。

    4.电梯井安全防护门未设置;

    5.操作架作业层防护栏杆欠缺;

    6. 1#塔吊变幅限制器失效,2#塔吊高度限制器、钢丝绳防脱装置失效,无避雷接地装置;6#施工升降机标准节个别螺栓松动。

    四、表扬项目

    1.交投实业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金华交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金华婺江装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邵益生

    监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徐宏伟

    2.金华信息产业园(二期)

    建设单位: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海洋

    监理单位: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项余能

    五、处理意见

    (一)拟对上海金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或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移送执法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外地企业依照有关规定清出金华市场。

    (二)对表扬项目项目经理和总监进行信用加分,分值1分,有效期1年;对典型案例项目经理和总监进行信用扣分,分值2分,有效期1年。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突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突出对双外(外地施工、监理)房地产项目的监管,突出对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管,突出对专项方案的监管,突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管。           

    (二)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由点到面,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扭转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三)建立长效安全发展机制。要认真总结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强化“非工作时间”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综合施策,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四)各质安监机构要强化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差异化监管的要求,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对现场管理混乱的项目,加大抽查监督频次,督促各方主体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