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1-02821

  •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1-06-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

    日期:2021-06-02 17:30:03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各造价咨询(含招标代理)企业

    根据《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含招标代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金市建〔2020227规定,我局将对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开展信用评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金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1.2021615-618,报送信用评价申请资料详见附件。

    2.2021621-6月2日,报送抽查到的项目质量成果资料或招标项目资料

    参评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资料受理单位

    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浙江金华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4401室,联系电话0579-82303389

    四、组织实施

    委托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组织实施。

    五、评结果公布

    此次信用评结果将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上公示5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六、其它事项

    1.此次未参加信用评的企业或此次信用评信息有更新的企业,应当于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递交信息资料。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完成企业动态评价审核,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上公示5,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2.参加信用信息评的所有人员执行回避制度。

     

     

     

    附件:1.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含招标代理)企业信用.docx

               2.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资料.docx

               3.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申报资料.doc

            4.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申报资料.docx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