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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二类保障家庭年度实物配租方案

日期:2021-04-29 16:31:34 来源:​金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浏览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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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二类保障家庭

年度实物配租方案

 

根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金市建房〔2019〕8号)及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制度》(金住保综〔2021〕5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向社会发布,配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年度摇号配租对象、分组及时效

1、摇号配租对象

年度摇号对象为截至2020年12月底已纳入公租房保障的二类城镇保障轮候家庭(2020年度12月底前为一类家庭,但在年度摇号前变更为二类家庭的,列入二类家庭年度摇号范围)。

已取得年度选房顺序号,但选房前因家庭人口或保障类别等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方式执行:

(1)未如实申报变化并办理变更的,则取消本年度选房资格;

(2)若因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则取消该户选房资格;

(3)二类家庭变更为三类家庭的,则取消该户本年度选房资格;

(4)二类家庭变更为一类家庭的,则列入本年度“日常配租”。

单独申请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三级及以上)的和原已实施实物配租放弃且未满1年的家庭,不参与配租。

2、年度摇号配租分组及时效

年度摇号配租仅适用于二类城镇保障轮候家庭,确定二类城镇保障轮候家庭的年度选房顺序号。年度摇号配租不分组,选房顺序号当年有效(即当年12月底前有效)。

3、本次参加年度摇号的二类城镇保障轮候家庭共2371户,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配租房源

二类城镇保障家庭年度配租房源为,年度内优抚优先(退役军人)对象一类保障家庭选房后当期有多余房源或放弃房源。

三、年度选房顺序电脑摇号参加人员及时间和地点

1、参与电脑摇号人员

摇号配租对象代表5-10人,从配租对象中随机选取。

监督人员由市建设局机关纪委、相关处室领导及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领导组成。

主持人1人,公证处公证员及工作人员若干名。

2、摇号时间和地点

摇号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时

摇号地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通过分组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四、公证委托

电脑摇号前已向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委托,并将软件及摇号使用的电脑交公证处,测试后封存。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摇号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均已应急备份。

五、摇号程序及结果公布

1、检查电脑及清空情况

在公证人员及电脑摇号操作人员监督下,电脑技术人员开启电脑,连接打印机及投影仪,检查摇号软件为初始状态。

2、公证人员介绍摇号软件及摇号方式

本次所使用的摇号软件为“金华市住房保障电脑摇号系统”,软件开发单位:金华市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监制单位: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摇号方式为一次性摇号(电脑摇出的号码即为选房顺序号)。现场测试10个挑房顺序号。

3、电脑技术人员进行摇号设置

公证人员宣布2021年年度公租房城镇二类保障家庭摇号配租总数2371户,在公证人员及电脑摇号操作人员监督下,电脑技术人员进行摇号设置,公证人员宣布输入数字与公布的配租家庭总数字相符。

4、摇号开始

由公证人员宣布摇号开始。公证人员每发出“开始”或“停止”口令的同时,电脑操作人员按下一次健,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产生一个号码,并当场宣布,直至摇出2371个号,即产生2371个选房顺序号。

5、打印摇号结果并进行公证

摇号结束,由电脑技术人员打印摇号结果,公证人员签字后进行公证。并在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6、现场摄像

摇号过程全程摄像,视频在住房保障办事大厅公开播放。

六、选房

根据电脑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按序选房。选房应遵循“人房匹配原则”:1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一室一厅;2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二室一厅;3人保障家庭,不超过二室一厅;4人及以上保障家庭,不超过三室一厅。

选房地点、房源及选房时间:选房地点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胜利街玩云岭21号);根据当年内优抚优先(退役军人)对象一类保障家庭选房后的具体情况确定房源及选房时间。

选房后向配租对象开具《选房确认单》。

选房结果在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配租结果公布

1、配租对象选定房屋后,在《选房确认单》上写明的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保障办事大厅,签订《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

2、配租结束后,结果在市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八、惩戒措施

1、列入配租名单并经摇号获得选房资格后,主动放弃或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自放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年度摇号资格

2、选房后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

3、未主动申报家庭经济情况变更,在配租前被审查发现导致保障类别变更的,取消当年度配租资格,已取得选房顺序号的,该顺序号作废。

九、特别提醒

1、二类家庭以房屋市场租金先行缴纳后,再予返还租赁补贴。

2、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选房,选房户应从应答起3分钟内选定房源,并向主持人明确所选房源,现场工作人员开具《选房确认单》,《选房确认单》一经选房户确认,选房户不得再做出更改。

3、选房户未在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1年内不得再申请实物配租。

4、选房时请充分考虑家庭的租金支付能力。

5、已签订租赁合同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已签合同约定时间和租金标准收取该房屋租金。

十、联系方式:

公租房配租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2320375。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地址:胜利街玩云岭21号(眼科医院南、中心医院东门对面);联系电话:82320116。

附件一:配租对象名单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9日

 

二类家庭配租对象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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