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扬尘、从我做起”——致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倡议书

日期:2021-02-25 14:19:05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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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倡议书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帮助节后各建设工地顺利的复工,切实做好建设扬尘的规范管理,谨此,倡议如下:

一、建筑工程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要求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出入车辆100%冲洗。

3、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

6、易起尘物料堆放100%覆盖。


7、暂不开发利用的土地100%绿化。

二、市政工程项目切实做好扬尘管控措施

1、路面开挖:

切割铣刨路面前必须先洒水,使用风镐、挖机等工具的,应安排专人边施工边洒水;开挖后要尽快完成土方回填并硬化,当天或超过24小时未硬化的,必须进行有效覆盖。

2、切割作业:

在进行沟槽、石材切割等作业时必须湿法作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封闭式作业间或使用专门的吸尘设备。提倡使用成品石材,进行现场安装。

3、沥青铺设、道路标志标线作业:

选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施工应错时作业,尽量避开5-9月期间的光照强烈时段(10点-15点)。

三、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规范运输

1、建筑垃圾及时外运处置完毕,确因情况特殊未及时清运的必须有效覆盖。

2、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要保持车身干净车厢密闭,净车出场,防止跑冒滴漏,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周边道路。

四、加强道路洒水保洁工作

每天对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进行2次以上的清扫保洁,清扫前需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应增加洒水清扫频率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无积泥积尘。

五、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检测结果为I、II类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禁用区域施工作业。加强进场报验审批和施工过程中的油品控制,不得使用轮胎油、地沟油、黑柴油、勾兑油等劣质油品,防止出现冒黑烟情况。

六、加强巡检巡查工作

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尤其是每天收工前,要做好“落手清”工作,仔细检查施工现场环境整洁和各项覆盖等情况。

感谢您对金华建设做出的贡献,让我们齐心协力,切实落实施工扬尘防控措施,共同为建设美丽金华贡献积极力量!

扬尘污染举报电话:88900000


              金华市蓝天办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