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1-03461

  • 文件名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1-11-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日期:2021-11-23 13:03:07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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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金华市迎检和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深化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2021〕14号)要求,结合金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已完成(问题编号二十六)“金华十八里垃圾填埋场未建设飞灰填埋专区,擅自填埋飞灰共11.5万吨,填埋场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总锌和硫化物浓度为2.85mg/L和0.278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类标准限值”的整改,现将整改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十八里填埋场临时性覆膜封场工作;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工作;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确保地下水水质满足功能区用水要求。

    整改措施:

    (一)完成飞灰专区隔离整改;(二)落实雨污分流提升改造;(三)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及整改;(四)改善库区周边生态环境;(五)推进新飞灰(含其它危废)填埋场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和运营准备工作;(六)加强库区集水井抽排工作;(七)规范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八)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管理机制。

    完成情况:(一)飞灰专区隔离整改。2020年9月停止飞灰进场;10月完成了飞灰专区与生活垃圾堆体的物理隔离工程,并通过验收;12月停止生活垃圾进场。(二)雨污分流提升改造。2021年2月完成了扩容技改库区(含飞灰专区)和4号库区的垃圾堆体整形、临时性覆膜封场工作,对未填埋饱和的5号库区加强临时性覆膜并完善边坡护膜,雨污分流效果大幅度提升。(三)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及整改。2021年7月完成地下水污染调查。经第三方检测结果表明:硫化物均未检出,锌的检出浓度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四)改善库区周边生态环境。十八里生活垃圾填埋场绿化提档工程已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11月底完工。(五)新建飞灰填埋场项目。飞灰(含其它危废)填埋场于2020年12月完成全部配套工程建设和运营准备工作,投入使用。(六)加强库区集水井抽排工作。增加巡查频次,实时关注渗滤液水位,定期抽排,并根据水位情况调整抽排次数,确保库区渗滤液处于低水位状态,降低渗漏风险。(七)规范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已委托第三方高于行业标准监测,本底井每月二次,监视井和扩散井每两周一次,排水井每周一次。(八)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污染源监测体系,制定了《填埋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填埋场巡回检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埋场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修编应急预案,提高各类污染源的管控和治理能力。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建锋

    联系电话:82396400

    联系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9楼1915室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