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源坐落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评估确定,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平均单位价格如下:主房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玖元柒角柒分 (¥9.77元/平方米·月),阁楼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叁元柒角玖分 (¥3.79元/平方米·月),附房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贰元玖角伍分 (¥2.95元/平方米·月)。具体房源租金标准详见附件。
二、本次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施期限为两年,到期后根据市场情况重新评估后予以调整。
三、新的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执行。
附件: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