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0-00369
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市建设局
2020-08-26
主动公开
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朗读
机构职能:
隶属金华市建设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工作职能
(一)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保护利用政策。
(二)参与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指导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三)参与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镇项目建设,推进农房设计落地试点示范项目。
(四)指导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
(五)参与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六)承担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建筑认定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市区历史建筑的图则编制、测绘建档、挂牌等工作。
(七)指导县(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业务工作。
(八)完成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分工
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内设三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科。
(一)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性管理工作,做好文件收发、材料报送、外联宣传、数据统计、信息编报、建档立案、后勤保障、调查研究等工作;
2. 督促检查单位有关决策、工作部署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办理结果,协调单位各科室有关工作运行;
3.负责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和工作联动机制,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4.负责单位人事劳资及人事信息、档案管理,制订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考核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及相关统计工作;
6.负责单位党建、工会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村镇建设科
1.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指导美丽宜居示范村、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推进农房设计落地试点示范项目,配合做好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等;
2.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传统建筑修缮等工作;
3.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认定,参与保护修缮项目验收;
4.指导各地开展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标志、标识的挂牌和使用等。
(三)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科
1.负责指导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各地保护项目实施;
2.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的认定;
3.承担市区历史建筑的图则编制、测绘建档、挂牌;
4.指导各地开展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保护标志、标识的挂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