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0-00363
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
市建设局
2020-08-26
主动公开
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
朗读
机构职能:
一、单位简介
隶属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工作职能
1.承担全市园林景观行业管理的辅助工作,指导县(市、区)园林景观机构业务工作。2.参与拟订园林景观行业标准、中长期及年度园林景观建设计划,配合编制市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3.负责市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县(市、区)园林城市及园林城镇创建工作。4.负责市区园林景观养护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5.负责市区园林景观建设方案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市区三江六岸景观亮化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6.承担市区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服务工作。7.开展园林植物适应性研究、乡土植物筛选、外来物种引种驯化及推广应用技术支撑工作。8.承担市区三江六岸部分公园和景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9.参与拟订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地方性标准和技术导则,协助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10.完成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分工
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园林建设科、绿化科、园林植物科、亮化科、海绵城市建设科
1.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党建、收发档案、人事劳资、财务、资产管理、对外联络接待、内部协调、综合性会议筹备、后勤保障工作。
2.园林建设科。制定园林绿化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并负责项目实施;招投标工作及后续管理(含政府采购、设备采购);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公园举办活动的备案;负责市区园林绿化养护检查、考核及相关问题的交办、督办;负责所辖管理范围内8890、数字城管的办理工作及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开展智慧园林方面研究、建设、应用及推广工作;利用数据分析市区园林绿化现状;负责市区园林景观养护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市区园林景观建设方案技术指导工作。
3.绿化科。负责园林绿化技术指导工作;参与拟定园林景观行业标准及园林景观建设计划;开展市区义务植树活动;古树名木迁移、临时占用绿地、改变绿地性质、树木砍伐等园林绿化审批项目现场勘查;负责市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县(市、区)园林城市及园林城镇创建工作;市区绿化三项指标统计;配合编制市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4.亮化科。制定景观亮化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并负责项目实施、招投标工作及后续管理;负责景观亮化维护巡查,亮化监控平台的管理,节假日、重要任务的亮化保障工作。
5.园林植物科。开展园林植物适应性研究、乡土植物筛选、外来物种引种驯化及推广应用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市区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服务工作。
6.海绵城市建设科。参与拟订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地方性标准和技术导则,协助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