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0-03045

  • 文件名称:

    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0-10-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0-08-11 09:40:17 来源:金华市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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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针对2020年3月金华市审计局在对我局开展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集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和研究了具体对策和措施,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污水处理费未及时足额上缴问题

    因污水费与自来水费合并收费,用户缴费周期为每月23日至次月22日,今后承诺在次月25日前将收取的上月污水处理费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二、关于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培训、宣传、出差、办公等支出相应减少,造成执行率较低。今后科学谋划项目,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三、关于会议管理不规范问题

    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议支出相关规定,争取将会期控制在半天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四、关于车辆油卡管理不到位问题

    涉及3家下属单位:

    1.原金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已于2020年4月14号办理了一车一卡的绑定业务

    2.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审计延伸调查指出的关于住保中心于2018年8月车改后未保留车辆,但仍有1张主卡和8张副卡未注销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已于5月7日注销6张副卡,剩余1张主卡和2张副卡,因卡内有余额29953.7元,需先完成退款才能注销。6月9日办理剩余油卡注销手续,卡内原有余额29953.7元于6月29日退回住保中心账户,7月1日该笔款项上缴国库。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

    3.原金华市白蚁防治站:原金华市白蚁防治站于2018年底完成车改,2019年初报废1辆车,目前保留1辆车,车牌号为浙G97T71。根据中石化提供的加油卡充值、加油等信息显示:市白蚁防治站共办理1张主卡和3张副卡,其中2张副卡分别绑定浙G97T71车辆和浙G10484车辆,另外1张副卡未绑定车辆。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主卡(卡号1000113300000227285),原持卡人施巍,现更改持卡人为站工程部副主任王小兵,正常使用。(2)副卡1(卡号:1000113300000227286)未绑定车辆,累计加油101244.86元,经核查,持卡人为站已离职司机施巍,用于本站车辆浙G35515加油,该车辆于2004年6月购入,已于2018年11月拍卖,现该副卡已注销。(3)副卡2(卡号:1000113300000227150)绑定浙G10484(车辆已报废)的副卡未及时注销,经核查,该情况属实,现已注销该卡,完成整改。(4)副卡3(卡号1000113300013549125),绑定浙G97T71车辆,原持卡人施巍,现更改持卡人为站工程部副主任王小兵,正常使用。

    五、关于失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8.46万元由单位代缴后未向个人收回的问题

    涉及10家单位,目前已全部收回:

    1.原金华市区三江六岸景观亮化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已于6月2日收回任庆伟、叶兰芝、王虎平、鲍吕创4人失业保险金1701.2元,于7月9日收回离职人员耿涛(应交失业金354.2元)、郭威成(应交失业金62.6元)共416.8 元并上交单位子户。

    2.原金华市白蚁防治站2019年1月-12月应补交失业金共计3122.59元,2020年6月3日已从在职员工工资中扣除2706.1元.。期间1人离职,离职员工需补缴416.49元,已于6月9日完成补缴。

    3.金华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截至2020年6月30日失业金47人已全部收回,金额共计16969.85元。

    4.金华市城建档案馆已于6月1日从在职职工工资中收回2019年度失业金个人部分(3803.4元),离职职工已于6月8日交回子户(246元),人数13人,金额共4049.4元。

    5.原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收回2019年-2020年6月个人承担失业金共计34239.1元。6月份工资中扣回,在职职工60人。另有,2019年失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缴目前因机构改革已划至各区共计75人,金额16937.7元,按规定需向个人收回。在各区环卫服务中心的配合下,已于2020年7月29日向个人收回共计16815.60元(其中一人计算错误,情况说明附后),收缴资金全部存入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

    6.原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3日完成失业金整改,涉及人数10人,金额4181.05元。

    7.原金华市市政管理处已完成失业金整改: 2019年1月至4月单位代缴个人应承担失业保险金1416元,已予以补扣。

    8.原金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失业金已从在编5人的6月份工资中扣回2272.2元。

    9.原金华市古子城历史文化区管理办公室对失业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已完成整改,具体如下:2019年度单位代缴个人承担失业保险共计7人,金额为2835.5元,已于2020年6月5日全部收回,其中金卫华(313.5元)交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其余6人(2522元)从工资扣款收回。

    10.原金华市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已完成整改:已在6月5日完成失业金的补缴工作,涉及15个人,金额4196元。

    六、关于政府采购方面问题的整改

    1.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1)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程序。

    (2)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操作规范化的认识,对采购程序做一次梳理。

    (3)加强与采控部门的沟通,及时发布信息。

    2.原金华市区三江六岸景观亮化管理办公室

    (1)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原金华市区三江六岸景观亮化管理办公室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已合并至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到位。

    (2)政府采购操作不规范问题:原金华市区三江六岸景观亮化管理办公室的“金华市景观亮化养护项目(一期)”等2个项目中标(成交)公告与中标通知书未同时发出、采购合同未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等项目流程不符合时间规定的问题,中心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3)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原金华市区三江六岸景观亮化管理办公室3个景观亮化养护项目的中标单位未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养护班组成员,三江六岸亮化管理办公室未督促中标单位履约到位的问题。已于2020年8月5日整改到位。中心将加强养护人员现场考核,严格实施岗前人脸识别签到及岗中检查,进一步完善养护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监管责任。

    3.原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已着手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严格要求业务部门根据内部控制手册规范业务流程。

    (2)严格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程序,督促代理机构做好公告、中标通知书,并举一反三,做好其他采购项目的工作流程。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并举一反三,有效落实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七、关于部分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电子政务中心的对接沟通,了解电子政务建设发展方向,防止重复建设。

    2.新增电子政务项目时,加强前期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对项建设的必要性做好可行性研究,科学评估项目性价比。

    3.定期对项目的运行情况做好跟踪检查,及时提出意见,推进项目高效运行。

    八、关于1家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问题的整改

    原金华市市政管理处已完成相应整改:即7位在编人员已于2020年5月参加失业保险,1位年龄超过50周岁,6月参加失业保险,另外2位已分别于2020年2月、3月退休。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