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14N/2021-00719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建设局
2021-01-20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金华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金依组办〔2019〕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印发《金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管理办法》 | 城乡公用事业管理处 | 2020年6月前 | 该文件由公用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风险评估等内容的调研论证。4月—5月征求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完善后经合法性审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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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 | 综合计划与财务处 | 2021年3-4月 | 1、召开规划编制动员会,明确相关任务要求(5月下旬);2、到县(市、区)、市相关部门、局相关处室收集资料、征求意见(6-7月份)3、规划大纲确定及规划初稿(10月底前完成)4、规划初稿讨论、意见征求及专家评审(12月底前完成)5、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上报与发布(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