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市建设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前期检查指导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围绕“及时解决存量,即时救助增量”的总体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加大动员力度,确保实现“发现一户、动员一户、救助一户”的工作目标,保障住房安全、巩固脱贫成果。
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多部门联审联查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加强与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对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地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在日常资格审核、动态排查过程中应同时关注农户住房情况,并及时将住房条件较差的农村困难家庭基础信息通报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及时将上一季度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等4类农村困难家庭基础信息传输给市大数据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通过共享数据完成困难户住房情况等信息初审,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排查改造。
三、全面开展动态排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是一项动态工程,各地要在去年调查摸底基础上,结合民政、残联等部门通报的信息,再组织乡镇(街道)在4月底前开展一轮排查,根据危房的鉴定或认定情况,结合农户意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纳入即时救助计划。各地要在每季度组织乡镇(街道)对新增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排查,原则上在每季度首月完成动态排查,季度末完成危房鉴定或认定。各地动态排查中,要对尚未参与危房改造的农村困难家庭户进行再动员,鼓励参与改造。
四、健全审核验收程序。各地在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中,要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原则上在资格审核认定阶段,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人员到现场确认或核查危房改造方案,对部分较易鉴别的危房,可采用简易鉴定程序,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一并完成危房认定。在项目验收阶段,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人员对照修缮方案逐一验收,并核查资金使用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委托鉴定等方式对改造情况进行鉴定,确保改造质量。
五、及时推进治理改造。各地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类房屋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先除险保安全,再落实分类处置措施,绝不允许拖沓应付、被动应付。要根据省、市部署,把握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时间节点,并结合地方实际和农户意愿,确定改造方式、改造时间等,加快治理改造。根据省级相关部门要求,确认的农村危房,原则上应在确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治理改造。各地要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新列入即时救助计划的农村困难家庭基础信息,每年的9月底前将本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实施情况报市建设局村镇处,并按照“一户一档”管理要求做好上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10月1日以后完成的列入下一年度申报计划。
六、认真抓好问题查改。各地每年要组织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完成情况“回头看”,特别是要针对近年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专项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资格审核认定、项目验收、资金使用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要以自查整改促规范、促长效,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
联系人:周顺利,联系电话:82462959,邮箱:46794628@qq.com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 华 市 民 政 局 金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