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和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金华”(www.jinhua.gov.cn)、金华市建设局网站(jsj.jinhu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建议和意见,请与金华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府大院西附楼3号楼409室;邮编:321017;电话:0579-82468028;传真:0579-82468134;邮箱:jhjsjggyx@jhjsj.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和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举措。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以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为发布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房地产市场信息,截至12月㡳,共发布日报365期、周报52期、半年报1期、年报1期,报广电中心房产信息档目260期、"政务公开"档目52期。每周在金华市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一周房地产交易数据。二是加强重大民事项目公开。在局网站信息公开栏中,专设住房保障栏目(包括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扩大了民生类的公开范围,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以及信息需求。对相关政策措施、办法、公租房分配、经济适用房购买、设施建设等内容予以公开,截至目前,主动公开信息42条。三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对资质审批、预售许可、施工许可、评优评先、职称评选、人事考试等内容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共公开事项167余项。四是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对下发的各类通知、检查、工作动态等文件,除涉及不宜公开的外,一律在网站上予以公开,按照要求,建立了一审一核文件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截至目前共公开事项209余条。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显著位置着重突出信息公开栏目,设立了完整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内的内容,及时、全面地公布在信息公开类目中,定期进行更新。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审查和责任制,做到每条信息有审查人和责任人。对错误链接、无效链接和错别字进行及时修改。对局属单位网站进行整合,关停保障不力的网站一家。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9条,主要包括:
1.机构职能、内设部门、下属机构及工作职责、联系方式;
2.局领导介绍及分工、联系方式,人员选聘;
3.建设行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主要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我局对外公布的政策性文件;
4.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流程。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及流程、承诺期限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并对施工许可、预售证发放、企业资质核准结果情况进行了公开;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对外公布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住房保障、房地产交易、职称评审、建设领域培训考试、各类证书年检及复查、各类市场主体专项检查、各类奖项评优评先等信息;
6.其他社会关注的重要内容。如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工作动态类信息、专项活动信息、举报投诉渠道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中国金华”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hua.gov.cn)下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选中市建设局即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jsj.jinhua.gov.cn/)也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及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局办公室(市府大院西3号楼409室),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办事窗口(金华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日常申请,并由办公室统一对外答复。
3.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
我局通过行风热线、市民问政等节目,主动邀请和接受媒体采访报道,对外发布建设行业信息。
4.电话和短信
2017年,我局接受电话咨询约计5100余次,对于涉及人民切实利益的重要紧急通知,我局也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在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办事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17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3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7件,其余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均告知其救济渠道。
(三)咨询情况
全年共有5100余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500余人次,电话咨询4400余人次,网上咨询20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工程质量投诉、企业资质申报、外地企业进金备案、商品房预售证核发、教育培训考试、证书年检、住房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安排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查阅的专项资金,目前未对依申请公开收取复印、递送、耗材成本等相关费用,故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有1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长效制度建设、涉民公开范围、公开及时性等方面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重大民生实事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效性;三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及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系统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专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办理水平。
七、其他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3.咨询情况统计表
4.申诉情况统计表
5.信息公开收费与人员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6日
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349 |
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 | 条 | 150 |
业务类信息 | 条 | 900 |
机构设置和其他 | 条 | 299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30 |
其中:当面申请数 | 条 | 2 |
网上申请数 | 条 | 7 |
邮寄申请 | 条 | 2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0 |
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7 |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申请信息不在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 | 条 | 23 |
(三)咨询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件 | 5100 |
现场咨询 | 件 | 500 |
电话咨询 | 件 | 4300 |
网上咨询 | 件 | 300 |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五)信息公开收费与人员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兼职人员总数 | 人 | 1 |